2025.07.01 07:18 臺北時間

2度自拍「色色私密照」給心儀偶像 電戰中心職業女軍得知真相哭了!憤而怒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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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職業女軍人遭同事以詐術騙取私密照,憤而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職業女軍人遭同事以詐術騙取私密照,憤而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國防部資通電軍電子作戰中心1名黃姓職業軍人,追求女同事不成,竟假冒對方心儀的街頭藝人主動搭訕,並2度要求女同事自拍裸露性影像回傳得逞。對此,台中地院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判刑2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姓職業軍人心儀同部隊的女同事,但積極求愛不成,去年1月得知對方對陳姓街頭藝人有好感,竟佯稱自己是陳男的好友,可以幫忙加LINE,事後黃男卻自導自演,盜用陳男的照片並創設LINE帳號,於3月加女同事好友聊天。
黃男在聊天期間,要求女同事自拍裸露胸部及下體的性影像回傳得逞,還將取得性影像後存在記憶卡內,但黃男因使用假帳號時與女同事發生爭執後,進而封鎖對方。不過隔月4月13日,黃男再次故技重施,2度冒充陳男並要求女同事自拍裸露胸部及下體的性影像數張並回傳得逞,下載後存檔於記憶卡內。同年4月30日,女同事詢問街頭藝人陳男後發現並無此事,才驚覺被騙,隨即向服役單位提出性騷擾申訴。
案件經台中憲兵隊持法院搜索票至黃男住處搜索,查扣記憶卡1張,並在記憶卡內查獲被害人27張性影像,黃男才坦承犯行。對此,法官考量黃男無前科,犯後始終坦承全部犯行,最終依無故重製以違反本人意願方法使其本人攝錄所得性影像罪,2次各判刑1年5個月,應執行2年徒刑。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5.07.01 07:3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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