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媒《大象新聞》報導,中國1名汪姓女子指控,兒子2023年7月暑假時與生父、繼母從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前往廣西省桂林市遊玩,當時孩子生父帶著繼母、爺爺、奶奶、繼母與前夫生的孩子及1名嬰兒出遊,由於車輛超載,兒子才被要求蜷縮在後車廂。
汪女也拍片還原兒子蜷縮在後車廂的的過程,「孩子跟我說後車箱當時又悶又熱,從過去的那段路,基本上都是待在後車廂,然後回來的時候也是待在後車廂,他自始自終是沒有坐到前面去的。」小孩透露進到後車廂後,父親就把嬰兒車一塊放進來。
汪女與孩子生父於2021年4月協議離婚,小孩歸男方撫養,直至汪女2024年11月才拿到撫養權。汪女控生父長期對孩子實施精神虐待,只好以生父一家侵害孩子的健康權為由控告,並於6月4日開庭,「民事賠償的話,我要求他們公開道歉,錢不重要。」

對此,生父劉男證實確有此事,但辯解沒有讓孩子全程待在後車廂,且自己開的是越野車,前排與後車箱是連通的,「只有1、2個小時的高速讓孩子坐在了後備箱,其他都是坐在前排,就是擠了一點。」也聲稱「我們是一路走著玩著,也並不是全程都在開車。」
「我自己的小孩,我怎麼會不注意安全呢?關鍵是前面太擠了!」劉男繼續辯解稱,他的車子後車廂是可以直接睡的,「當時小孩很小的,現在小孩那麼大,她(指汪女)帶小孩去表演」。至於汪女指控孩子長期遭到精神虐待,劉男予以否認。
劉男表示,當時出發前曾徵詢孩子的意見,是否想去桂林遊玩,不過也強調人太多會坐不下,若一起出遊則會因座位有限,便不讓爺爺奶奶同行,若同意就把後車箱清空只帶一輛嬰兒車。被問到孩子如何說?劉男:「孩子他願意啊」
「我承認是危險駕駛,我沒必要給小孩子道歉,因為小孩是同意的,不是我逼他的啊!如果是我逼他的,那肯定是我的問題。」劉男說道。至於汪女其他控訴,劉男表示,他承認危險駕駛與讓孩子坐後車廂,「但關於對方說的其他問題我沒做,我也不會承認。」
為體現對孩子的好,劉男聲稱,「我給這個小孩一年讀5萬塊錢(約新台幣20.5萬元)的私立學校」。此外,據《北京交通廣播》報導,汪女曝光「我與孩子父親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孩子父親,但是他隱瞞了在外長期有個小三,然後小三上位了。」
此外,汪女拍片聲稱,因兒子生病找上生父拿證件卻被毆打,她曝光此事卻被控告妨害名譽權損賠3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23萬元),最終法院判賠3萬元(約新台幣12.3萬元),她不滿明星的案子精神賠償金都比她少,她不解精神賠償3萬的標準究竟為何。
大部分中國網友對劉男的說詞相當不能苟同,「那咋不讓繼母的孩子去後車廂」「有了後媽就有了後爸的典型代表」「孩子他敢說不嗎」「那他說不出來的話是不是就他一個人在家了啊?」「都決定全家去旅遊了,還單獨徵求孩子的意見嗎,孩子不是這一家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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