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抵死不從,從客廳逃到廚房,再從廚房躲進臥房,林男則一路追,最後把張打昏,再將她活活掐死。為了方便棄屍,林決定分屍,但又擔心鮮血噴濺在自己的身上,會留下跡證,所以決定先用滾水把張的屍體燙熟,再用菜刀把張的頭顱切下,之後肢解手腳及身體,雖然屍體被燙過,但仍流出不少血,所以林還是用了大量自來水沖洗。
林男把屍塊分裝在多個塑膠袋後,當天深夜就騎機車前往中興橋、福和橋,把屍袋往河中拋,返家後燒掉張女的衣服,把張的耳環放在自己的母親家,將張的手錶送給1名計程車司機,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

不過,殺人分屍後,林男晚上常會夢到張女向他索命,嚇得不敢睡覺,吃飯時只要看到肉類,腦中就會浮現張女血淋淋的屍塊,讓他作嘔,所以他根本不敢吃肉,只能吃青菜、豆腐。值得一提的是,由於分屍手法十分專業,警方一度懷疑凶手有醫學背景、熟知人體構造,沒想到林只有高職學歷,跟醫學完全沾不上邊。
林男告訴警方,他的父親在銀行上班,家境富裕,身為家中么子的他,備受母親寵愛,20歲時就娶妻,並生了1個女兒,但他常對妻子家暴、性虐待,妻子受不了,決定離婚。
更慘的是,1975年,也就是他犯案的前2年,因為與人發生衝突,左腿被砍斷、行動不便,內心開始不平衡,加上沒老婆,無法發洩性欲,所以用徵才廣告誘騙女子到住處性侵。

由於林男坦承犯案,加上罪證確鑿,檢方很快將他起訴,案發不到1年,最高法院就依殺人棄屍等罪,將林判處死刑定讞,案件定讞8天後,他就遭槍決伏法,為罪行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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