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制度即允許要保人在投保新契約或辦理保單變更(如解約、部分提領或保單借款)時,與保險公司約定指定聯絡人,在超出一定金額之款項時,保險公司得依約定通知該指定之聯絡人協助確認申請目的與需求。
在2024年12月,金管會已要求保險公司在辦理解約、借款相關業務時,應適時關懷客戶其資金用途,以避免他們遭受詐騙,亦要求業者加強識詐意識教育訓練,強化阻詐機制。
為鼓勵保險業者建立相關機制,金管會表示,若積極落實此制度並取得具體成效,將可納入「公平待客評核機制」的加分項目,未來可能獲得相關獎勵。
金管會強調,這項措施是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防範詐騙與金融剝削的重要一環,並將持續督導業者落實友善服務與阻詐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