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經檢調向教育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立中央大學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函調相關研究計畫執行資料,並約詢 1 位研究助理、18 位在學及已畢業女足隊成員(檢察官複訊 12 位)。
檢調分析卷證資料及清查金流後,認為周台英涉有詐欺、侵占等罪嫌,經向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
據了解,承辦檢察官今日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調,持搜索票搜索周台英住居所及辦公位置計3 處,並同步通知周姓被告及相關證人 4 人到案說明,目前持續調查釐清中。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引發社會關注,教育部日前表示,針對涉案教師陳忠慶、周台英違反人體研究法,將分別處以陳忠慶停聘3年,周台英則解聘且1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周台英霸凌部分,學校教評會已決議解聘且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校長則由教育部召開考績會討論,行政人員部分,責成學校考績會或教評會等議處後函送教育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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