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洋昨於臉書發文將接下運動部長重任,針對外界關心的商業合作部分,他也特別說明「我已完成所有合規程序,確保公私分明,避免爭議。未來我將全心全意投入部長職責,把每一分時間與精力都放在這件我深愛的事上:讓運動更好。」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李洋身邊人士透露,李洋放棄了一年約3,000萬元收入的代言合約。報導指出,連續兩屆奧運鍍金的李洋於國體大任教,月領國光獎金則有25萬元,合計月收超過30萬元。
商業代言部分,李洋擁有奧運金牌光環加持,形象良好頗受廠商青睞,據傳他的代言費一年有3,000萬元左右。據悉行政院早已敲定運動部長由李洋出任,政務次長人事也都確定,待李洋搞定代言合約才正式宣布。
當上運動部長後,李洋月薪將超過20萬元,加上原有的月領國光獎金,年薪約600萬元,相較一年約3,000萬元的代言費,可謂是不小的犧牲。據《FTNN新聞網》報導,運動部長一職在檯面上下都搶得很凶,體育界、政治圈不斷傳出合適人選且有人表態,結果最後總統以李洋「兩屆奧運金牌得主」身分,讓各方都找不到理由只能閉嘴,使其成功卡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