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揭露,檳榔攤人妻小玲2024年與阿偉發生婚外情,沒想到遭對方擅自偷拍激戰性愛過程,更可惡的是,兩人分手後,阿偉心有不甘,且有金錢糾紛,開始變本加厲傳訊騷擾她,多次傳送「我會讓妳更痛恨我」、「我會讓妳生意做不了。讓妳無法抬頭做人,我就是如此!我會反咬妳一口」等惡毒訊息,還威脅要散布性愛片,意圖毀掉女方的人生,導致小玲心生恐懼。
不僅如此,阿偉還透過通訊軟體傳訊給小玲的丈夫挑釁,內容包含「問她是不是有這個事,她自己掰開XX,我用情趣用品幫她處理」等露骨字眼,甚至囂張將激戰片也傳給他看,想徹底摧毀女方,去年8月他還親自到小玲的檳榔攤,揮舞鐵棍恐嚇作勢砸車。
儘管小玲已成功聲請保護令,法官明令阿偉禁止騷擾、接觸,甚至必須遠離她至少100公尺,但這個恐怖情人卻完全將法律視為無物,仍持續透過電話和訊息騷擾,讓小玲活在永無止盡的恐懼中,無計可施之下,小玲只好向警方求助,並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而後在言詞辯論時,將求償金額從230萬元降為115萬元。
法院一審認定,阿偉的恐嚇、騷擾及違反保護令罪行成立,刑事部分已判處有期徒刑,2年不得易科罰金,另外1年5個月則可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考量雙方背景、經濟能力及犯行惡劣程度後,判決阿偉須賠償小玲115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確定,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