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官網中可以看到,《宗教教職人員網絡行為規範》含有18條內容,其中提到,「宗教教職人員不得透過網路與境外勢力勾連,支持、參與境外宗教滲透活動」。另外還規定,宗教教職員不得透過網路展示、穿戴、推銷宗教極端服飾,傳播宗教極端思想、煽動宗教狂熱,宣揚極端主義、恐怖主義、民族分離主義。
除此之外,規範中還提及,宗教教職員透過網路製作、複製、儲存、發布、傳播的訊息,不得含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反對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破壞社會主義制度、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干預國家司法、教育、婚姻、社會管理等制度實施的內容。
值得一提的是,《宗教教職人員網絡行為規範》的最後還稱,「香港、澳門、台灣宗教教職人員以及外國宗教教職人員在境內實施網路行為,參照本規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