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顧案發過程,少年被囚禁於「默園」近三週,期間不僅遭竹棍、水管毆打,餐食也僅有稀飯和白水,短短18天暴瘦10公斤,最後昏迷不治。驗屍報告證實,他並無吸毒反應,真正死因是長期虐待與營養不良。法院最終判決,陳巧明須入獄13年,少年母親及其他成員亦分別判刑確定。
根據《聯合報》報導,如今重獲自由的陳巧明,選擇回到彰化老家生活,不改名、不搬家,甚至連電話號碼都未更換。她受訪時坦言,剛入獄時最害怕的是「會死在裡面」,如今能平安出獄,她感慨自己雖付出慘痛代價,但「總歸一句,我活過來了」。
對於外界將她視為教主,她則表示,自己從未刻意塑造宗教形象,認為是學員過度「神化」她,並強調不會再在意外界的評論。陳巧明說,人生比戲劇還精彩,如今只希望學會與過去共處,努力過好接下來的人生。
根據維基百科資料,陳巧明於1997年創立日月明功。原為舞蹈老師,1994年開設「巧明舞藝中心」,原本一開始是單純的舞蹈教室,教授芭蕾舞、韻律體操、土風舞等各種舞蹈,直到2008年陳巧明離婚後,她常說自己的婚姻不幸福,不斷灌輸信徒「自己最重要,家庭只是附屬品」,入會學員必須尊稱她為「Sunshine」(陽光)。從案發至今,陳巧明一再地否認教唆施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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