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金鎧曾因偷竊入獄,出獄後擔任麵包師傅,獄中結識的陳錫卿借住在其租屋處。然而1993年12月,一名范姓女大生到其租屋處要面試英文家教,竟遭性侵、殺害,呂金鎧被認為涉有重嫌遭警方逮捕,但他幾度警詢都否認涉案,後來陳錫卿也被逮捕,呂金鎧竟突然改口、自白犯罪。
呂金鎧一審被判處死刑,幾次上訴改判,最終他不想因為訴訟連累家人,在判刑20年後決定放棄上訴,入監服刑,直到入獄19年後才獲得假釋。
然而2006年的刑事局鑑定報告指出,女大生的陰道中僅有陳錫卿的DNA,無法認定呂涉有性侵,且依證人的說法,也無法認定呂案發當時有在現場;雖然陳錫卿供稱是2人共同犯案,但說詞和其他證人不符,且幾次供述都有矛盾。

原來呂金鎧的說法大轉變,是因為在偵訊時遭到刑求,要他認罪。呂金鎧在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協助下,這幾年不斷透過聲請再審、憲法訴訟等各種途徑尋求救濟,高院終於在今年4月裁定開始再審。再審庭上個月傳來陳錫卿作證,陳錫卿也說是因為被警方刑求,才供稱是跟呂一起犯案,希望分擔罪責,而在偵訊錄音帶中,確實也聽到呂金鎧被員警刑求毆打的聲音。
陳錫卿當庭向呂金鎧道歉3次,但呂金鎧說,已經太慢了,他已經失去最青春的時光,現在已經65歲了;他也感嘆,如果陳錫卿已經被槍斃,就沒有辦法替他作證。
高院今(25日)正式宣判撤銷原判決,改判呂金鎧無罪,呂金鎧特地從花蓮到台北聆聽判決,感謝法院願意相信他的清白。他當年接受20年徒刑是妥協性的判決,怎料他在服刑期間母親過世,出獄3天後父親也離世,讓他相當後悔,如今他終於可以告訴天上的父母「你們的兒子真的沒有錯,可以放心當天使了」。
含冤32年,呂金鎧重獲清白,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以最高5千元折算1日,為他聲請刑事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