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3 11:59 臺北時間

台大法律系生喬裝女性、變聲器「我是琳」 騙取男性影像重製達6918部

mm-logo
時事
台大法律畢業生喬裝女性騙取男性影像,並重製多達6918部,遭中檢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本刊資料照)
台大法律畢業生喬裝女性騙取男性影像,並重製多達6918部,遭中檢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本刊資料照)
今年6月甫從台大法律系畢業的洪姓男子,從大一起即開始在社群網站經營色情網站銷售性影像,食髓知味後,去年起喬裝女性、配合變聲器軟體同步說話,用「嗨,我是『琳』」帳號,佯裝女子與網友攀談,找尋男性網友裸聊,側錄視訊自慰過程成影片,對外販售,共計錄得289部成年男子、32部少年之性影像。中檢北上洪男位在北市信義區豪宅查扣隨身碟內、硬碟內及雲端內共6918部性影像,今(3日)中檢偵查終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將洪起訴,並認為洪男知法犯法,建請求處重刑。
台中地檢署指出,去年12月間有7位被害人受騙遭側錄及散布性影像,集結報案,中檢旋即指派檢察官郭逵成立專案小組擴大偵辦。經調閱洪男帳戶資料、社群網站IP位址後,於今年5月14日指揮警方至洪男位於北市信義區住處執行搜索及拘提,當場扣得手機1支、隨身碟1個(內含1484部性影像)、筆記型電腦1臺(內含154部性影像)、Google帳號3組、Google雲端硬碟(內含5135部性影像)、MEGA雲端硬碟(內含145部性影像)等物。
經偵訊後,洪男自動繳回12.5萬元犯罪所得,檢察官認定其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察官接續清查傳訊40位被害人、相關證人後,依查獲事證,於上月底偵查終結,向台中地院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2022年間亦即洪男考上台大第一年起,即招攬網友加入其設立的telegram群組,並於群組內刊登他在外購買、交流所得的性影像販售目錄,以每部200元至2,500元之價格,販賣成年男子、少年之性影像共203部。
洪男逐漸發現利益豐厚,從去年起,在Instagram、交友軟體上,設立「琳」、「楊語琳」等帳號,找尋屬意的成年男子、少年網友,以喬裝女性方式攀談,再以預先擬定的影片腳本,配合變聲器軟體同步說話,「嗨,我是『琳』」等嬌柔、魅惑用語,誘使成年男子、少年於視訊過程中製造性影像,洪男則側錄視訊過程,包括自慰等過程的性影像,且均攝得臉部、身體特徵、生殖器等個人資料,非法蒐集後,對外散布。經被害人發現自己的影像成為性影片在外販售,怒向檢警報案。
經查,洪男自2022年間起,共側錄289位成年男子及32位少年之性影像,散布並販賣203部成年男子、少年之性影像,另有大量重製之性影像,總計查扣6918部性影像,被害人數眾多,罪刑重大;且被告販賣的性影像,經由網際網路的匿名性、快速傳播性,更加劇對外散布程度,對於被害人造成永久、無法抹滅之持續侵害,犯行極其惡劣,視法律於無物,今依法起訴,建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5.10.03 12:0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活動期間,動態雜誌免費線上閱讀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活動期間,動態雜誌免費線上閱讀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