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指出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原審依據卷內事證,以被告吳政勳、黃富琳涉犯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相關設備、同法第359條破壞電磁紀錄、同法第342條第1項之背信等罪嫌重大,雖有羈押原因,但考量其等所為尚未造成實際損害,且已有共犯及證人供證及相關證據資料佐證,並有加以查證之可能,案情陷入晦暗不明風險尚低,又被告2人所涉刑事責任非重,被告吳政勳之前已以3萬元具保,後來再以27萬元具保,被告黃富琳以15萬元具保,應足以保全本案日後偵查、審理與執行程序之進行,而無羈押必要,故裁定其等各以上述金額具保,經核並無違誤或不當,應予維持。高院認為,檢察官抗告雖指謂被告2人損害國家利益危險性仍存在,若令其等交保,可能妨害偵查及證據保全等情,合議庭認為,依卷內事證,尚不可採,故駁回抗告。
中央廣播電台官網9月11日遭惡意竄改置放中國五星旗,台北地檢署蒐證後懷疑內賊所為,日前指揮台北市刑警大隊搜索央廣多名員工及廠商辦公室與住家,並查扣涉案者手機,訊後檢察官認為,央廣主管岳昭莒無羈押必要,以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並以電子腳鐶監控,並命令他不得再涉入駭央廣。
廠商黃富琳及自稱是黃國昌的人的央廣網站工程師吳政勳等2人,檢察官認為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湮滅證據之虞,並審酌他們一再駭入屬於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的中央廣播電臺網路系統,還密謀在國慶日當天再次發動置換網頁攻擊行動,危害國家利益情節重大,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吳政勳及黃富琳,法院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2人均交保,檢察官13日抗告,今遭高院駁回。
吳政勳37歲,大學時期即是資安天才,曾擔任Google、微軟公司工程師、雙B豪車資安顧問,還是第一代研究AI技術的科技先鋒,也是國內少數負責管理知名AI產業官網後台的工程師,過去曾在大專院校授課,擔任資訊課程講師,就連司法機關也因他是電腦高手,時常找他一起合作辦案,今年5月才透過公開招考進入央廣。
吳男早就是黃國昌自組的網路禁衛軍一員。知情人士指出,黃國昌在6年前擔任時代力量立委時,就透過助理鄭凱燁看上吳的資安長才,且成功吸收他為黃國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