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管教 辱罵長官
根據判決書,被告曾男因不滿被班長要求遵守部隊規範與重寫檢討報告,當著林姓上士班長以及辦公室內其他士官兵的面,辱罵林姓上士班長「智障」。
辯稱喃喃自語 僅兩人在場
庭審中,曾男辯稱案發當時是「喃喃自語」,並非針對林上士,且現場僅有兩人,否認公然侮辱。林上士則表示,當時至少有5到6人在場,且詢問曾男「剛才在罵我智障?」時,曾男回應「本來就是」。
判處拘役40日 可易科罰金
法院認定,曾男「智障」一詞足以傷害長官尊嚴及威信,且行為當時有其他人在場,構成犯罪。最終,橋頭地院依公然侮辱長官罪判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