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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勤不是免死金牌!中和警左轉未禮讓嗆聲 慘吃罰單還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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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中和分局交通分隊一名警員日前路口左轉未禮讓直行車遭喇叭示警,竟攔下對方駕駛理論,在網路上引起爭議。(翻攝Threads@tony080469)
中和分局交通分隊一名警員日前路口左轉未禮讓直行車遭喇叭示警,竟攔下對方駕駛理論,在網路上引起爭議。(翻攝Threads@tony080469)
新北市中和區近日發生一起警民行車糾紛,一名交通分隊警員騎乘警用重機前往處理事故途中,行經路口左轉時未禮讓直行車輛,遭對方按喇叭示警,隨後攔下駕駛理論,以「我在值勤」回應,引發爭議。事後中和分局調查認定,該員警當時未依規定開啟警示燈與警笛,依法不具優先通行權,已開單告發並給予行政處分。
回顧案件,事件發生在12月29日下午3時16分,地點位於中和區安平路與宜安路口。當時綠燈亮起,車輛依序起步,一輛白色自小客車直行通過路口時,一名許姓警員自對向騎乘警用重機欲左轉,雙方距離接近,駕駛隨即按鳴喇叭示警,未釀成事故。

只是按喇叭提醒 卻被攔車理論?

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許姓警員隨後停車上前詢問駕駛「怎麼了」「有影響到你嗎」,駕駛回應沒有影響,並表示自己是直行車輛。過程中,警員提到「直行車要讓轉彎車是禮儀」「我在值勤,你是不是要禮讓員警」,駕駛則回應警員並未鳴笛或開啟警示燈。雙方因路權認知不同,當場發生口角。
影片曝光後,駕駛將畫面上傳至社群平台Threads,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質疑員警未依交通規定行駛,卻攔車理論,相關言行是否妥當。

警方有優先路權嗎?關鍵在「有沒有鳴笛、亮燈」

對此,中和分局主動展開調查,確認許姓警員當時確實接獲指令,前往處理大勇街29巷一處交通事故,過程中並未開啟警示燈或鳴警笛,依法不具備優先通行權,仍須遵守一般道路交通規則。
中和分局表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針對其左轉未禮讓直行車行為開單告發;另就其情緒失控、言行不當部分,已給予行政處分,並將該員警調離原轄區。分局強調,執勤人員即便在公務途中,也必須依法行車,並注意與民眾互動的言行分寸。
更新時間|2026.01.02 14:1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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