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2024年4月8日,王姓女子前往高雄左營區某牙醫診所看診,經阮姓牙醫師檢查後發現其右上方智齒生長位置不良,恐影響清潔並增加鄰牙蛀牙及牙周病風險,建議拔除。王女同意後,於4月16日晚間接受智齒拔除手術。
由於該顆智齒位置偏後、生長角度特殊,增加手術難度,阮姓牙醫師在取得病患同意後,進行翻瓣及削骨等處置,歷時約1.5小時仍未能成功拔除。過程中,王女需長時間張著嘴巴,術後嘴角嚴重潰瘍,智齒部位及嘴巴都感到劇痛。
隨後後,王女前往三民區另一家牙醫診所求助,該名牙醫師評估後,僅花10秒便完成智齒拔除。王女認為前次手術造成其身心痛苦,質疑阮姓牙醫師專業能力不足,卻建議他削骨拔除智齒,讓他多受罪,因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2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阮姓牙醫師主張手術過程均符合醫療常規,不能僅因結果不如預期即認定有過失。法院採信醫學中心鑑定報告,認為智齒生長位置及角度確實增加拔除困難,醫師處置並無疏失,最終判決王女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