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護航李貞秀的幾個邏輯錯誤」,黃光芹今天說,李貞秀依《國籍法》聲稱曾前往中國放棄中國籍而不可得,民眾黨卻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護航,形同拿不同的車票、搭不同的列車,也猶如活在不同的兩個平行時空。李若真的前往中國申辦放棄國籍,則是在真實世界奔波,民眾黨全黨護一人,則是在秋海棠葉上跑馬。
黃光芹說,李貞秀依《國籍法》本有1年內舉證的空窗期,她卻為證就職前即得有申辦動作,而坦承無法放棄中國籍,坐實她有雙重國籍,理應依法遭到解職。李貞秀為在中國出生、長大,至今仍持有中國籍的中國人,在民眾黨高層俱在的記者會上表示,中華民國國民也是中國人,民眾黨默不作聲,是否代表接受?照此邏輯,中國解放軍和中華民國國軍,也都是中國軍?
黃光芹表示,那些歪樓詭辯說賣台不一定持有中國籍,以及憑自由心證判定只要在台灣生活久了的中國籍人士,就可以當立委,則是視法律於無物,10年、20年、30年隨人說。
黃光芹提到,過去統促黨,至今新黨、國民黨,都不曾提名中國人當了立委(吳敦義時代提名未列入安全名單),民眾黨首開先例,而李貞秀還堂而皇之進到立法院,民眾黨卻還指控他人歧視、搞文革,「小心!別把信用卡刷爆了」。
黃光芹還提到,大家在談事,凡那些鬼扯什麼私人恩怨、把程序「虛偽不實」竄改為指控他人「虛偽」的媒體,都是不肖媒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