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著車窗大罵駕駛 「耍流氓」、「眼瞎了嗎?」
有網友近日在「爆料公社」分享一段影片,事發地點在新竹縣竹北市文信路,只見婦人站在停車格旁,氣沖沖隔著車窗與駕駛對嗆,婦人表示,她和女兒等了這個停車位很久了,她車子停在對向,請女兒先行占位,卻被強行插位,說到激動處,不斷痛罵駕駛「你耍流氓」、「欺負女生」、「你沒看到這麼大的人站在那裡嗎?你眼睛瞎了嗎?」車內駕駛則質疑,「你車子在對面就在對面啊,那表示你就不是停在排隊的啊」。
報警開擴音全都錄 網笑:自曝其短
婦人甚至直接打電話向警方告狀,並且開啟擴音模式,豈料,婦人敘述過程,警察反而不挺,甚至反問,「為什麼人會占在汽車格裡面?」婦人不斷硬拗,「因為我們要排隊...那我們當然要站啊,不然你停不到位置啊。」警察還是很耐心聽完解釋,再打臉「停車格是給車停,不是給你」。
影片曝光之後,引發熱議,網友紛紛砲轟該名婦人,「誰家的老人,趕快帶走,吃相有夠難看」、「第一次看到打給警察打臉自己的」、「謝謝阿姨開擴音打臉自己」、「法盲還敢打電話...可憐人」、 自曝其短,謝謝車主留在現場紀錄台灣三寶鵰民的嘴臉」,「聽得出來警察無語到也想報警」。
道交條例規定 最高可處500罰鍰
根據車主發文,警察接獲婦人報案後,還是趕到現場,婦人還堅稱停車位是自己先看到,警察被惹毛了要開單,該名婦人才摸摸鼻子離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人肉占車位」是違規行為,第78條第1項第4款,行人若在交通頻繁之道路,以坐、臥、蹲、立等方式阻礙交通,可處以300元至500元罰鍰;如果使用盆栽、機車或雜物佔位,則觸犯第82條,罰鍰更重,可處1,200元至2,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