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南投地檢署曾在2025年4月召開資安會議,宣導避免用公務電腦造訪不當網站,然而吳姓檢察官卻在同年7月11日下午在辦公室內上色情網站,導致電腦引來病毒攻擊。
當時資訊人員發現後曾告知並提醒吳姓檢察官要注意資安問題,而吳檢同月16日晚間又再度於辦公室瀏覽色情網站。
南投地檢署認為吳姓檢察官行為不檢且有怠於職務,主動將其送交檢評會評定,檢評會認為,吳檢2次瀏覽色情網站,分別花了29分鐘、13分鐘,時間不長,相較於其他重大違法亂紀情事,情節尚屬輕微,未達《法官法》所稱情節重大應付評鑑的程度。
案件移回南投地檢署,建議給予吳姓檢察官書面警告處分,檢審會15日開會討論後議通過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