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在台非法執業 檢警執行搜索扣押
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在台灣沒有合法醫師證書,卻從2023年3月起,在彰化私設診所,反覆為患者進行牙齒治療,從一般牙痛處置、假牙診治、根管治療,就連植牙手術都有。檢警2025年5月接獲檢舉前往搜索,除了帶回張男偵辦,現場扣押證物也令人瞠目結舌,包含治療椅、X光片、手術刀片、植體以及各類精密醫療器材,規模與設備與一般正規診所無異。
供稱在中國合法開診所 回台為了失智父
全案經彰化地院審理,張男主張已在中國取得牙醫師資格,且在當地經營診所,因為年邁的父親罹患失智症,才將生活重心移回台灣,改每年回去中國1至2次查看業務,被告更強調,在彰化提供的醫療行為並非沒有根據。
我國醫療行為 採屬地、國考制度
不過,被告的說法卻被打臉,法官指出,我國醫療行為採取嚴格「屬地主義」與「國家考試制度」,張男未經台灣合法醫師及格,也沒有領到合格證書,擅自執行就違反《醫師法》,即便在中國是「神醫」,回到台灣就是「密醫」。
判處6月刑期 宣告緩刑3年
法官也發現,張姓男子20多年前就曾經在台非法執業遭到查獲,考量距離本案時間已久,且他有捐款助人紀錄,這次也主動繳回120萬元犯罪所得,加上家中還有失智老父要照顧。最後法官以違反《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被告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另宣告緩刑3年給予自新機會,但除了沒收犯罪工具與非法所得之外,還要求被告須向公庫支付50萬元公益金,並參加 3場法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