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9 13:01 臺北時間

用電鍋煮海鮮湯被罵「沒賺錢還浪費電」 48歲男持刀砍母遭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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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嘉義一名男子想用電鍋煮海鮮湯,疑似被母親碎念後持刀砍向母親,遭法院裁定羈押。(示意圖,Unsplash)
嘉義一名男子想用電鍋煮海鮮湯,疑似被母親碎念後持刀砍向母親,遭法院裁定羈押。(示意圖,Unsplash)
嘉義縣一名48歲林姓男子日前在家要用電鍋煮海鮮湯,母親認為現在電費很貴,指責他現在沒有工作賺錢,還不節約用電,林男情緒失控,竟拿起菜刀揮砍母親,造成林母頸部有撕裂傷、手臂也被砍傷,所幸沒有生命危險,而林男則被法院裁定羈押。
據報,林男本月15日中午想要用電鍋煮海鮮湯,林母見狀表示現在電費很貴,又念他沒有工作賺錢還不知要節約用電,雙方因此發生爭執,林男對母親咆哮並飆罵三字經,還持菜刀揮砍母親。
林母過程中遭傷及頸部與手臂,警消獲報後將她送醫,所幸沒有傷到要害,救治後沒有大礙。而林男則被警方逮捕,雖坦承有攻擊母親,但否認有殺人意圖,並聲稱是母親先拿菜刀作勢要教訓他,他要自衛才上前奪刀,否認有揮砍母親,而母親手上的利刃傷口他則說可能是拉扯中受傷。
然而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訊問後,認為根據現有事證,林男的行為已涉犯《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嫌疑重大。由於殺人未遂罪與一般傷害罪的刑度相差甚遠,且兩人為母子關係,恐有勾串被害人(母親)以降低犯罪情節嚴重性的可能。林男也被查出過去已有多次對母親家暴的不良紀錄,足認有反覆實施家庭暴力犯罪之虞。
審酌林男本次在酒後持菜刀攻擊母親要害,已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及被害人的生命身體安全,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家暴之虞,准予交保恐難防範,16日正式裁定羈押,檢警將進一步釐清犯案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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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5.19 13:0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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