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被剃頭不合理 他控告陸軍司令部
根據判決書,阿俊是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入伍服常備兵役,先後待過陸軍257旅和206旅,但短短3個月的役期,卻讓他自覺受到不合理待遇,控告陸軍司令部國賠。
阿俊主張,入伍前就剃好3分頭,但服役期間又多次被要求剃髮,軍方侵害他的財產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法益,光這部分求償剃髮支出332元,及非財產損害11萬2728元。
逼上生命教育課 心靈飽受折磨
阿俊還指控營區安排生命教育課程,講師不僅發送新約聖經,傳授「男性精子奮力上游競爭、強調異性結合」等性別刻板印象言論,甚至在課程尾聲要求唱詩歌。阿俊覺得受驚,心靈飽受折磨, 要求賠償4萬9000元。
此外,阿俊提到部隊吸菸區設在餐廳鋼棚下,害他被迫吸二手菸;只發運動短褲與長褲,未提供換洗機會;他也質疑軍中長官將新兵個資交給同梯處理,導致個資暴露。
求國賠17萬餘元 法官全打臉
阿俊洋洋灑灑列出國軍5大罪狀,共要求國賠17萬餘元。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陸軍司令部反駁指出,嚴格的服務儀容是為了肅整軍容與部隊紀律,生命教育課程是給予官兵身心調適,一切都符合規定。至於個資問題,經調查幹部已自請申誡處理,不當並非不法。
法官則指出,國軍紀律與管理的確必須比一般人更嚴格,基本權利在軍中受到一定程度的限縮實屬合理,雖然軍中人權與紀律平衡仍有持續討論與調整的空間,但阿俊的指控,在法律上均難認有據,判決駁回,全案就此確定。
本刊截稿後,訴請國賠訴訟案件的役男當事人來函表示,自己「在軍中最後一次剃髮前,我也特地在營外先剪短,想測試國軍是否在意髮式標準,結果如預料,軍隊還是只想收錢,盲目追求與理髮部的契約(沒有法律依據),罔顧役男財產權與身體自主權,因此我才提國賠。」他強調,自己的「目的在於藉由法律責任的建立,促使國軍進行內部制度改革。」因此決定會將案子往上提憲法訴訟,希望新聞媒體能在這過程中,協助呈現制度性問題、扮演促進社會對話,改變民眾觀念的角色,而非因追求流量,刻意製造更多誤解與對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