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告起因?
判決揭露,人妻不滿丈夫天天應酬爛醉,兩人為此吵得不可開交,老公甚至還會借酒裝瘋動粗,某天人妻在照顧醉倒的丈夫時,意外從老公手機發現出軌曖昧調情訊息,氣得將老公與小三告上法院。面對指控,老公大方坦承與小三去旅館開房,進房後雖然脫到剩一條內褲,但只有瘋狂激吻擁吻,但因為道德感突然作祟「我就是沒有放進去」,且加上自己最後軟掉沒達陣,小三也幫腔辯稱只是短暫曖昧,根本沒交往也沒上床,覺得人妻小題大作。
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後直接打臉表示,法律保障的配偶權可不是只管有沒有通姦。只要男女雙方的互動越界,讓另一半的婚姻生活失去安全感,配壞對方家庭,就屬於侵權。而本案兩人又是傳煽情簡訊又是開房親熱,已經嚴重踰矩,足以認定構成不當交往。
判決結果?
法官考慮到雙方的收入背景以及人妻所受到的精神打擊,最後裁定這對偷情男女要連帶賠償20萬元,並加上5%的年息,其餘訴求駁回,被告兩人另外還得負擔33%的官司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