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的盧女以「安斉弘美」為名,在社群擁有逾4萬名粉絲,她自稱台日混血,並謊報年齡僅31歲,更宣稱出身日本豪門、就讀台大醫學院,讓小她6歲的X先生深陷情網。
2人交往半年後,從懷孕、產檢、墮胎到索討營養費、生活費,疑點愈來愈多,X先生赫然發現,她提供的胎兒超音波照片竟出自中國社群平台小紅書,盧女還一人分飾父女二角,假冒父親以電子郵件討錢,X先生驚覺深陷愛情詐騙報警。檢警追查後發現,盧女不僅偽造台大學生證、日本駕照,甚至連法院裁定書都動手腳,被台中地檢署依詐欺及偽造文書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盧女正值青壯,且四肢健全,卻不思以正途賺取金錢,反而貪圖不法利益,藉由X先生對她感情上的高度依賴,乘機騙取錢財,無疑是利用人類情感上之弱點,破壞人與人間的信賴,並造成告訴人蒙受心靈創傷與財產損失,漠視對他人財產權益的保護與尊重。
而盧女被偵辦後,不但不坦然面對自身犯行,反而為掩飾先前虛構的身分及懷孕情節,另又偽造或變造私文書及特種文書,再利用不知情的律師將不實文件陳報地檢署,企圖誤導偵查機關判斷,對司法程序正確運作之危害尤為重大;又為維持偽造人設,任意更改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之執行命令,損及司法文書公信力,漠視法律秩序。
雖事後盧女坦承部分偽造、變造文書犯行,但是始終否認詐欺犯行,迄今亦未賠償或有與被害人和解之犯後態度,依法判刑,以資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