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社會性別」的真義
首先在「性別光譜」一詞上,除了大家所習慣依照解剖學上的性器官,將人分為男性(公)、女性(母)、間性(intersex)這樣的「生理性別(sex)」外,從1980年代後,「社會性別(gender)」的重要性也逐漸為世界所知曉。依照美國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的定義:所謂「社會性別」是指社會上對於一個人是男性或女性的觀感(Journal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Child & Adolescent Psychiatry 2012;51(9):957–974)。
就因為「社會性別」是一種觀感,在不同的文化和社會中對於「社會性別」就會有不同的認定,而且即使在同一個文化和社會中,隨著年代和智識開發,對於「社會性別」的認定也會日趨多元。例如數十年前台灣小學低年級課本上描述「媽媽早起忙打掃,爸爸早起看書報」,就是因為傳遞對於社會性別中「男生就該做什麼、女生就該做什麼」的刻板印象而備受批評。
台灣傳統社會觀念認為男生「不能娘娘腔」,也就是這種強制生理男性只能表現某種刻板的「社會性別」、如果不符刻板就是「娘娘腔」的老舊觀念,造成像是葉永鋕等玫瑰少年早逝的悲劇。晏教授似不能接受人的性別至少有生理和社會等不同層面的觀念,但身為衛生教育界的耆老,晏教授此次的發言,恐有誤導社會對於性別的認知、傷害性別不符刻板期待者的危險。
「多數」與「霸權」意義不同
其次,晏教授誤解「恐同症」的定義,更是令人驚訝。「恐同症」是指對於同性戀者的偏見,例如「同性戀無法生小孩,所以他們不可能疼小孩」,對於被汙名化的族群採取負向態度,並進而產生敵意(Graham Thornicroft,2006),如今已經以「性偏見(sexual prejudice)」此一更精確的字詞來取代「恐同症」,所以絕非晏教授所言「對同志不瞭解就說是恐同症」。
晏教授混淆「異性戀霸權」與「異性戀多數」兩詞,則令人感到難過。社會中異性戀者佔多數是事實,但當多數族群不良對待、意圖傷害人數較少的同志族群,那才是「異性戀霸權」的展現。
在科技部研究計畫「性取向屬少數之男性族群在兒童青少年期遭受霸凌經驗」初步發現:受訪之男同志中,高達38.5%在兒童青少年期曾經因為社會性別氣質表現不符合刻板期待而遭受社交、言語、肢體霸凌,有34.1%因此遭受網路霸凌;有22.0%曾經因為同性戀或雙性戀性取向而遭受社交、言語、肢體霸凌,有28.3%因此遭受網路霸凌(顏、柯、陳,2016)。在台灣社會尤其校園中「異性戀霸權」事實如此明顯且嚴重的情況下,晏教授以其具有社會聲望的角色,仍混淆「異性戀霸權」與「異性戀多數」,著實令人感到不安。
出席爭議記者會 晏教授發言不當
其實,晏教授最為不妥之舉,是出席了「沒有家長的認可,性平教材不能進入校園」這場記者會,因為這場記者會企圖打擊教育界多年的努力和尊嚴,試圖箝制專業教育理念和空間。晏教授身為多年台灣師範大學教授,為何會出席此記者會並做諸多不當發言,頗令關心台灣教育的人士感到深深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