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積了那麼多爭議的創作,會以為現實中的黃明志,講話應該比政論節目的名嘴還要犀利,可是並不然,他的語氣有一點點無奈:「其實我沒有特別要做爭議的東西,我就是把我感受到、我經歷的東西寫出來而已,沒有哪個爭議或哪個不爭議。」
不能發表太壓抑 上網發表卻爆紅
認真分析起來,黃明志的反骨應該是天生的。中學開始學吉他、創作音樂,享受到發聲的自由,讓他有了前進流行音樂的夢想。為了這個夢,處心積慮跑來台灣就讀銘傳大學,想說可以接觸到台灣的唱片界。
「每隔幾個月創作的新歌,燒成一張CD,自己騎機車充當郵差,一家一家唱片公司到處去寄,基本上全台灣的唱片公司我都知道在哪裡。」結果呢?「我猜最後應該是被丟在垃圾桶。」
「後來知道這不是辦法,去《超級星光大道》打工,在後台遇到小胖老師(袁惟仁)、小玲老師(黃韻玲),都交給他們。當然我相信應該也是在垃圾桶裡,所以後來就沒有下文。」
把當年的蠢事說完了,現在黃明志可以侃侃而談這些挫敗,「那時候我作品不夠成熟、不夠好,所以沒有人接受我的音樂。但是我沒有辦法,寫了一百首歌,需要發表。因為不發表,對一個創作人來講是一種壓抑。」於是他把所有賣不掉的歌曲,包括裡頭有髒話、不三不四的、饒舌歌,就放上YouTube發表,結果機會來了。
「因為那個帳號平常就10幾個人、頂多20幾個人,都是我朋友,或者我朋友的朋友在看。突然間,一個晚上就8萬人在看,留言一堆,那些人我都不認識!」在當時還沒有臉書,也沒有「網紅」「YouTuber」這些名詞,黃明志就享受到暴紅的滋味,「這讓我得到一點信心。」
走到幕前繼續撒野 台上高唱吃大便
原本來台灣念書是為了進唱片界,結果書都念完了還是進不了唱片界,黃明志反而靠網路紅回家鄉,2010年在大馬發行專輯。
「其實我在馬來西亞,他們也沒有認同什麼,大家覺得我是靠網路影片暴紅的一個人,沒有把我當成主流歌手看待。邀請我去商業演出,價錢都壓得很低,我都不唱,因為我對商業演出基本上沒有很大興趣。」在當時,主流歌手歸主流歌手,網路歌手是歸網路,壁壘分明,現在當然已經不是如此,「你說這個人多會唱歌、多帥、多漂亮,這些標準都很主觀,但是粉絲數量跟點閱率才是最客觀。我覺得無論網路上的點閱率或者粉絲,才是真正的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