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14日,年僅16歲的白曉燕在上學途中遭陳進興、林春生、高天民等人擄走,並向白冰冰勒索五百萬美元,檢警隨即成立「0414專案」小組查緝。
接下來5日,疑心重的綁匪7度更換約定取款地點,讓警方難以掌握行蹤,白家人贖金交付未果,直到4月25日,綁匪再度要求取款,警方終於掌握陳進興、林春生身分,隨即展開圍捕。但當時由於媒體搶新聞,被前來取款的陳進興等人發現,身擁大批軍火的綁匪先發制人,將警方打得落花流水後逃脫。
檢警不久後尋獲白曉燕屍體,但媒體為爭奪收視率,無視白冰冰感受,大肆刊登其慘不忍睹的屍體照片。接下來,警匪在五常街、石牌二度展開槍戰,媒體也穿梭於警匪之間,讓警方必須分神維護記者安危,才導致陳進興等人不斷逃脫。
林春生與高天民死亡後,陳進興則孤注一擲,決定闖入南非武官卓懋祺官邸,持槍挾持其一家六口,在那一夜長達10多個小時的挾持過程中,媒體演出的鬧劇達到最高點,連番打電話進官邸訪問陳進興,將其塑造為黑色英雄。
最後在時任台北市刑大大隊長的侯友宜出面斡旋,陳進興才同意棄械投降。自此新聞界與警方建立起一套以被害人權益為優先的協議,除尊重生命外,也能保住基本的新聞倫理。
此外,警方偵查不公開的規定漸趨嚴格,司法機關逐一確立新聞聯絡窗口、發言人機制,新聞稿曝光前層層簽核,除了方便第一線辦案,也是以防失言。
偵查不公開規定於《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為避免嫌犯遭到輿論攻擊,也可保護案件相關人的隱私與名譽,確保偵查順利等。檢警掌握公開與隱匿的界線,也必須拿捏得當,部分公開可安定民心,但過度公開則使偵查作繭自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