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興航因為積欠政府9,621萬6,807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5月1日遭國稅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受理案件後,調查興航名下所有資產,並通知清算人及律師在5月16日說明。
執行官要求清算人提出清償方案,否則不排除查封飛機,清算人擔心飛機如遭查封,會影響後續的銷售程序,將對公司及債權人造成損失,請求分期繳納稅款,並以公司名下不動產做為擔保。當天協商後,原定分5期繳納,但興航後來決定一次繳清,並於5月26日入帳。
繳清欠稅後不久,興航6月1日悄悄賣出2架飛機,進帳約20億元。對此,興航發言體系不願證實,只強調有關售機問題,正按既定計畫持續處理中,過程及執行情形都與債權銀行做說明,讓銀行團充份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