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謙日前接受「鏡週刊」專訪,一再強調台灣的音樂工作者「要跨平台、跨舊思維,把作品散播出去。」但具體要如何做?他以自己最近做的實驗為例,他和歌手萬芳合作了一首單曲「你還在我歌裡(In My Song)」,這首歌是為了電影 《侗族大歌》而做的主題曲,在台灣錄製。他試著只在音樂網站播出,免費下載,讓很多數位平台都可以使用。
「我是無償做這件事,之後再觀察,長期下來會有什麼feedback。」音樂圈的人可以想一想,未來可不可能跨媒體合作?他隨即想到一個例子:「比方有沒有可能與鏡週刊獨家合作,只在鏡週刊的網站提供樂迷下載?」
過去在唱片公司的體系下捧紅許多歌手的姚謙,前陣子接受媒體採訪時不諱言:「唱片公司已經過氣了。」那麼,唱片公司該如何在網路世代裡創造新局?他表示,唱片不會滅亡,但是會變成音樂平台的一個選項,而且是中小型的選項。因此,唱片公司要思考新的做法,比方某家唱片公司缺舞曲,就大量取得西方國家的舞曲版權,例如索尼(Sony)現在握有的舞曲版權庫存量很大,這就是一個強項。
「唱片公司的未來,還是要看作品。累積到一定作品量的時候,還是會有各種音樂數位平台找上門。」他認為未來音樂產業會是一個生態圈,只要唱片公司擁有一定的版權數量,就有bargain power(討價還價的能力),可以拿到更多優勢。
此外,對於台灣的流行音樂工作者,他建議,「要大格局地、把創作的領導權拿回來。創作還是最重要的,一定要把作品丟出去,透過創作再把話語權拿回來。」姚謙表示,好的音樂人才要避免很快在市場上消失,就要有遠見、要了解音樂市場,「愈是了解閱聽人的喜好,就能做出有商業價值和藝術性兼具的音樂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