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芳醫院表示,2016年周女士到院接受心導管術治療,當時置放血管內支架為亞培公司所生產,置放後病人恢復良好,隔年周女士再入院接受心導管治療,手術前經主治醫師與病人及家屬討論,確認仍繼續使用相同之亞培公司所生產血管支架,並簽署同意書,醫院接獲周女士家屬之陳情信後,將於2月底召開病情說明。
本刊再度詢問家屬,家屬則強調,醫院確實完全未告知支架風險,是在病人情況危急下才不得不簽手術同意書。
至於亞培公司在本刊截稿前表示不針對個案進行說明,並強調無法以電聯方式做官方回應。
萬芳醫院說明全文如下:
105年周女士因心臟之左前降血管疾病,在本院接受心導管術治療,當時置放血管內支架為亞培公司所生產;置放後病人恢復良好,無任何副作用。
106年周女士經過核子掃描,發現心臟下壁缺氧,入院接受心導管治療,手術前經主治醫師與病人及家屬討論,確認仍繼續使用相同之亞培公司所生產血管支架,並簽署同意書。
本院接獲周女士家屬之陳情信,院長立即指派關懷小組成員與家屬進行聯繫,且2/10與周女士之子協調於2月底召開病情說明,屆時院方將會提供醫療相關資料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