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烈陽照著雲林縣大埤鄉興安村農田,襖熱暑氣驅使幾名滿身大汗的老農魚貫走進村長辦公室吹冷氣休息;這些70歲以上的長者,都是舊制農保的受害者。
賣地籌藥錢 補助沒了
今年2月農保新制開始實施,實際從事農業工作的人,即使沒有農地或租地,也可納入農保,但舊制規定「須有農地」才能納保的許多老農,若賣掉農地,即無法申辦喪葬補助或傷殘津貼,有如農保孤兒。
興安村長王萬來告訴本刊,這些70至90多歲的老農們,從年輕開始就是村裡主要的勞動人口,更是純人力農耕時代的見證者,直到出現自動化機具,他們還是堅守著農田,一路耕作到年老力衰,有的身體出問題,為了籌措龐大醫藥費,不得不變賣農地,不料卻成為新制農保的孤兒。
王萬來氣憤地說:「做到老,做到歪腰,還必須賣土地養老,這些人在我們村中有數十戶,農委會卻說他們不符合請領喪葬補助、傷殘津貼的資格,現在他們根本不知道接下來的日子該怎麼辦。」他還提到,村中有不少老農民的身後事無著落,必須到處張羅募款,耕種一輩子卻沒尊嚴,令人不勝唏噓!
村長口中的農保孤兒,指的就是在1988年11月農保試辦期間納保的這些農民,繳了數十年保費,現在只能領取每月7,000多元的農保津貼,但是真正能幫助這些農民的傷殘津貼、喪葬補助,卻連影子都看不到。
村中年紀最大93歲、滿頭白髮的吳崑山說,從小父親就要求他幫忙分擔家計,因此他八歲開始學習務農到7、80歲,支撐幾個小孩長大成人,但兒女對繼承衣缽並無興趣,也離開農村討生活。孩子們為了負擔他的醫藥費、生活費,只好將僅有的農地賣掉,而農保提供的喪葬補助是他最後的希望,沒想到現在自己竟淪為舊制農保的受害者。
另名73歲的羅游珠女士,狀況也令人擔憂,長期下田務農和繁重的勞務,導致她手腕及腿部骨骼出現職業性損害,開刀後也形成永難痊癒的傷害。2年前丈夫因病過世後,剩她一人獨居,迫使她變賣土地生活。不幸健康狀況每況愈下,今年眼睛確診白內障,她想申請傷殘津貼,卻因沒有土地,不符農保申請資格,讓她感到茫然。
2名老農述說自己遭遇的困境,看在73歲的老農民劉華眼中,同樣是心有戚戚焉。
年退六百案 老農喊苦
劉老先生的雙腿因長期務農,遭農藥毒性侵害,造成血液循環不佳,雙腳因而發黑,導致不良於行;去年因腰椎出現磨損必須開刀,處境更是雪上加霜。和妻子相依為命的他早將農地變賣,也面臨無法請領喪葬補助、傷殘津貼的困境。
年邁老農竟要與農保的不公平制度對抗,讓40歲的吳先生覺得相當驚訝。吳先生是村中青農返鄉的代表人物之一,10年前回鄉繼承酸菜種植與加工的家族事業,有農民身分的他是新制農保的首波受惠者,不須擁有農地就能取得農保資格,但看到其他長輩們受到委屈,也質疑自己是否同樣會因沒有土地,而無法請領相關補助。
本刊調查,1988年11月試辦期間,全國納入農保的人口數有16萬3,000餘人,如今農政單位1年大概會收到3萬餘件喪葬補助或傷殘津貼的申請書,其中約有600多件會因審查時名下無土地而遭到退保。
現今難解套 仍待修法
這些農民大多因無「自用農業用地」,不符《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規定,一旦被保險人身故,家族成員無法請領15萬3,000元的喪葬補助,等於被農保棄之不顧,成為社會保險中的弱勢族群,衍生社會問題,甚至可能造成更大的遺憾。
為了幫老農解決身後事問題,有民代向農委會提出具體建議。立委張麗善告訴本刊,她已向農委會要求,希望在1988年11月那時加入農保、曾擁有土地的老農民,如果後來因健康因素或家庭變故無法耕作者或變賣農地,可以不必提供土地所有權狀,僅需提供曾擁有農地的土地登記謄本,就能證明確實具有農保身分。
張麗善進一步指出,並非只有最大農業縣雲林縣才有邁入風燭殘年的農保孤兒,目前全台都有相同問題。她解釋,當時加入農保的條件寬鬆,除了農會會員外,就連贊助會員也毋須提供土地證明,即可納保,結果壽終時,農委會竟稱不符投保資格,簡直是過度苛求,政府顯然吃定這些把一生奉獻給台灣這塊土地的老農民。
面對立委要求的公平正義原則,勞保局農民保險組表示,一切遵循規定辦理,主管機關農委會未來若進行修法,老農們的補助才會依法發放;但農委會至今仍未訂出修法時間表。
政府口口聲聲照顧農民,16萬3,000多名老農的權益,至今遲遲等不到放寬認定標準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