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全台下著大雨,本刊來到新北市蘆洲區一間護理之家,一名身形瘦弱,插著鼻胃管、尿管的女子癱坐輪椅上,一見到記者,便用盡全身的力氣說:「我希望法律能幫我懲罰壞人!」一旁的弟弟見狀嘆了口氣,難過地告訴記者:「這原本是我們的家醜,但母親和醫院對姊姊的不人道待遇,害她終生癱瘓,司法不幫忙,我只好訴諸媒體。」
女兒弱智 母騙醫罹精神病
本刊調查,被害女子姓張,今年58歲,從小輕度弱智,不擅溝通,但生活、工作與常人無異,不僅結婚生子,還在寺廟擔任志工,在家也很孝順。多年前,張女離婚後與母親同住台北市大同區的大龍國宅社區,並利用幾年來擔任倉庫管理人員、24小時看護等工作,存下100萬元,存摺則交給母親代為保管。
不過,大龍國宅2012年被判定為海砂屋,台北市府公告必須停止使用,要求居民搬遷,並決定將房屋改建,但費用未達成共識,張家等住戶須自行負擔超過百萬元款項。張女的弟弟表示,有財務壓力的母親可能因此覬覦女兒託管的存款,才會不惜殘害她。
2013年9月,張女向母親提及,因從事看護工作日夜顛倒,導致睡眠障礙,張母於是帶女兒到新光醫院精神科就診,但卻騙醫師說:「我女兒有嚴重的精神疾病,20多歲時曾在台中一家醫院住院一年,平常還會亂跑,工作也不穩定!」要求醫師開立強效精神藥物。由於張女表達能力不佳,醫師因此聽從張母的建議,開立了管制藥品「憂立平」讓張女服用。
從2013年9月至2015年5月間,張女多次回診,並服用憂立平超過1年。後來張母以國宅即將改建,要帶女兒前往桃園楊梅暫居為由,要求醫師開立3個月的處方箋,讓她們能在別處領藥,劑量還從10毫克提高至20毫克。不料,張女服用後,發生肌肉僵硬、言語困難、昏厥等後遺症,情況越來越嚴重。
用藥過量 強行轉院已癱瘓
看到女兒出現問題,張母先將她送到衛福部桃園療養院住院治療,該院醫師評估認為,張女用藥過量,隨即將她停藥,改採心理諮商及團體治療,病症才獲緩解。但住院5天後,張女疑似因為先前的後遺症,又出現昏厥等症狀,張母得知後,竟以「找到更好的私人看護和醫生」為由,強行要求轉院。
就這樣,張女又被母親帶到位於桃園市的一家私人醫院。張女的弟弟說,該院並無精神科門診,也無任何醫師進行評估,就逕自聽從母親的指示,讓姊姊入住內科的呼吸照護中心,還對她進行不必要的尿管、鼻胃管插管長達3個月,期間並繼續灌餵高劑量的憂立平。張女不堪藥劑過量,手腳甚至還變得僵硬、捲曲,相當痛苦。
張女的弟弟有次前往楊梅探視母親與姊姊,發現姊姊不在家,母親的態度顯得十分奇怪,多次質問後,母親才吐實,表示女兒已被送入私人醫院。張女的弟弟聞訊立刻前往查看,姊姊已出現癱瘓症狀,只好趕緊將她轉往台北市其他醫院治療。
事後,他還發現,母親不僅將姊姊帳戶裡的一百萬元轉入自己的戶頭,還擅自把勞退帳戶裡97萬元的勞退金結清,納為己用,更用張女名義購買房產,導致姊姊身無分文。
弟弟提告 控媽媽傷害侵占
張女弟弟無法接受,對母親提出傷害、侵占等告訴。案件經桃園地檢署偵查,認定張母雖掌握女兒款項,但經張女弟弟與母親爭執後,已將100萬元存款匯還,且母親協助女兒託管財務不算構成侵占。新光醫院醫師也出庭作證,指病患並未透露自己有輕度弱智,還稱憂立平等藥物服用後的副作用因人而異,不必然會對人體造成如此巨大的後遺症,檢察官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張女的弟弟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但遭駁回。後來張女弟弟聽從律師的建議,前往桃園私人醫院調閱張女的病歷資料,希望釐清用藥問題,沒想到該院院長及醫護人員反應相當強硬,甚至還向張女的弟弟嗆聲:「要告就告,大不了醫院不要開!」張女弟弟最後費了一番功夫,才取得姊姊的病歷和處方箋,證實醫院在未經專科醫師診斷下,擅自讓病患使用高劑量的精神藥物。
張女的弟弟之後還帶著姊姊,前往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等多家大型醫院看診,大部分的精神科醫師診斷都認為,張女肌肉張力異常,呈現牙關緊閉、四肢攣縮、軀幹扭動等症狀,已喪失自我生活功能,研判是「錐體外症候群」,此種症狀無法痊癒,只能仰賴他人照顧。
獲新證據 盼司法重啟調查
專科醫師認為,張女的狀況是服用精神藥劑造成,且服用憂立平有跌倒、昏厥的現象,就應該要立即停藥或減量,且服用也不能超過一年。
張女的弟弟取得新證據後,再度對母親及桃園私人醫院提出傷害、侵占、偽造文書、違反《精神衛生法》、妨害自由等告訴,但桃園地檢署去年1月11日要求原告說明案情後,就再也沒有下文。為此,張女的女兒也向檢察總長、法務部及行政院陳情,希望司法能重啟調查,為母親後半輩子的淒苦人生伸張正義。
回應
本刊撥打張母電話,欲詢問家人控訴她為錢迫害女兒一事,但電話已成空號;本刊另詢問桃園私人醫院有關張女未受專業診斷,即插管餵服強效精神藥物,家屬已提告等情形,該醫院的法務人員聞訊後,表示指控嚴重,需要進行了解查證,但本刊至截稿前尚未獲得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