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5月7日中午,台北市南港區成德國小門口一如往常,擠滿了送便當和接小孩的家長,當時6年級某班的導師正在教室與學生一同用餐,卻發現班上一名陳姓女童不在座位上,導師感到奇怪,卻遍尋不著,直到下午上課鈴響,女童都未現身。
膠帶綑手 下身赤裸
導師請同學幫忙尋人,仍一無所獲,他猜想,或許是陳姓女童跟別班同學一起參加校外運動會的閉幕式,忘了告知,但下午4點過後,其他同學陸續回到學校,導師詢問他們,都異口同聲表示,陳童並未與他們一起行動,導師驚覺事態嚴重,趕緊尋求其他老師協助,在校內展開大規模尋人。
傍晚6點多,一名老師在學校活動中心頂樓的樓梯間發現陳姓女童,但已成為一具冰冷的遺體,校方立刻報警,原本應安全無虞的校園,竟然成為恐怖的命案現場,消息一出,震驚社會。
時任台北市刑警大隊鑑識組長的謝松善獲報,立即帶隊前往採證。他回憶說,女童雙手被黑色膠帶綑綁,眼睛、嘴巴也被膠帶封住,上衣則被掀起蓋住頭部、下身赤裸,鑑識人員在現場採得多枚鞋印、精液和用過的衛生紙,研判女童應是遭到姦殺,法醫驗屍後,確定女童生前曾遭性侵,最後窒息而死。
謝松善指出,當時警方破案壓力之大,可想而知,可惜的是,他們採到的鞋印,很多是學校老師留下的,因尋獲女童遺體後,許多老師在警方到達前,已經前往現場查看狀況,讓鑑識的難度大增。
另一方面,由於當年警方的DNA資料庫可供比對的對象有限,鑑識單位將相關檢體送到刑事局比對,並未獲得有助破案的資訊,後來承辦檢警把精液等證物送到一位專門研究DNA的警察大學教授手中,請他進一步檢驗,就這樣比對了2年,依舊無法查到真凶,隨著時光流逝,在沒有發現新事證的情況下,警方的偵辦動作慢慢停滯下來。
證物封包 重啟調查
謝松善告訴本刊,全案沉寂了21年,幾乎所有人都遺忘這件命案時,2011年卻出現轉機。陳姓女童姦殺案發生時,任職於鑑識組、參與過採證的一名警官,後來出任南港分局偵查隊長,恰巧又偵辦一起類似的女童性侵案,偵辦過程中意外接到一通神祕電話,對方自稱是陳姓女童的國小老師,提醒警方陳童遭姦殺案尚未偵破,希望警方不要忘了。
這名偵查隊長當時心中一震,心想該不會二案的凶手是同一人吧?於是開始尋找陳姓女童案的相關檔案和證物,但因時隔21年,加上舊的南港分局曾多次淹水,若證物放在分局,可能早已毀損,因此找上台北市警局鑑識中心詢問。
謝松善當時已升任鑑識中心主任,一聽說陳姓女童案要重啟調查,立即和同事尋找當年的證物和檔案,但在台北市警局證物室找了許久都沒有找到,後來才在檔案中發現一張註記「證物送警大檢驗」的文件。
謝松善說,當時他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心想難道送警大檢驗的證物沒有送回來嗎?有可能留在警大21年嗎?於是轉向警大追查證物下落。最後在多位警大教授的協助下,終於在警大的低溫保存箱中,找到當年封包的證物。
鑑識中心隨後把這件被遺忘的精液證物,送交刑事警察局建檔,並比對南港分局正在偵辦中的女童性侵案DNA,雖然最後結果不如人意,此案的凶手與陳姓女童姦殺案無關,但以最新DNA技術重新建檔的動作,卻為陳姓女童案開啟破案的契機。
酒精催化 獸性大發
謝松善指出,就在陳姓女童案的證物重新建檔後半年,2011年6月,刑事局針對冷案進行比對,結果卻大出所有人意料。在高雄犯下弱智女國中生性侵案的凶手蔡榮樹,檢體DNA與陳姓女童命案的精液吻合,這個消息讓即將退休的謝松善感到相當振奮。
他告訴本刊,蔡榮樹落網後,警方追問他陳童命案始末,一開始蔡矢口否認犯案,後來警方把DNA比對結果攤開來,蔡才鬆口坦承犯案,並咬出他的哥哥也是共犯。
謝松善說,1990年陳姓女童命案發生時,二十多歲的蔡榮樹是電腦程式設計師,家住南港,命案當天還是他的結婚紀念日。蔡早上和哥哥外出送貨後,跑去喝酒,中午閒逛到成德國小,也許是酒精的催化,讓蔡獸性大發,利用中午家長送便當、接小孩的機會,混入校園尋找犯案的目標。
追訴期前 凶手落網
他向警方供稱,當時他在活動中心走廊巧遇陳姓女童,他騙陳童自己是老師,要陳到頂樓幫忙搬東西,陳不疑有他,跟隨蔡上樓,結果到頂樓樓梯間,蔡即拿出預藏的黑色膠帶綑綁女童雙手,並加以性侵,過程中陳不斷掙扎並發出聲音,蔡為免事跡外露,趕緊以手摀住陳姓女童的口鼻,最後造成她窒息死亡。
蔡榮樹犯案後立即逃離現場,甚至搬離台北、落腳高雄,在夜市經營兒童碰碰車維生,因為這20年來,他不曾犯案,警方的DNA資料庫沒有他的檔案,所以無法比對出來。
但法網恢恢,2011年4月,蔡榮樹在高雄一座公園的廁所內,用手指性侵一名弱智的國中女生,被警方逮捕,將他的DNA檢體建檔,之後由刑事局將他的檢體與陳童命案的精液比對,確認蔡就是凶手,距離追訴時效期滿僅剩3個月,差一點就讓他逍遙法外。
法院原本判處蔡榮樹死刑、哥哥無期徒刑,但後來因沒有哥哥的犯案證據,且蔡又和哥哥有金錢糾紛,法官認定蔡故意嫁禍其兄,最後改判哥哥無罪、蔡無期徒刑定讞。
謝松善感慨地說,如果沒有當年參與採證的鑑識警官,在擔任偵查隊長時重啟調查,讓相關證物重新建檔,陳姓女童命案恐怕真的要石沉大海,只能說冥冥中自有定數,不是不報,只是時機未到。
-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