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承辦此案的偵查佐李藍權告訴本刊,王女供稱,張男因不滿文煙酒後在店內鬧事,兩人當場起口角,怒不可抑的張男拿出鐵條狂毆對方,身材瘦小的文煙先是被打暈,接著被張男一路拖到浴室,途中張男仍不停地用鐵條暴打對方,接著拿出屠宰刀,像殺羊一般,一刀一刀把人給肢解,現場鮮血不斷噴濺。
王女見男友殺了紅眼,嚇得逃到店外,並向附近的檳榔攤老闆求救,大喊:「殺人了!」但因張男與王女經常爭吵,檳榔攤老闆以為又是情侶吵架,未多加理會。求助無門的王女,隨後被趕來的張男一把抓了回去,並恐嚇說:「妳在現場就是共犯!」長期遭張男欺凌的王女,深怕自己成為第2個刀下亡魂,只能眼睜睜看著張男繼續肢解。
張男肢解文煙後,將其手腳與頭顱分別裝袋,再用一床紅色棉被與火鍋料紙箱包裝掩飾,準備外出棄屍。隔天,一早趕來上班的店員阿福看到老闆帶了一堆東西要出門,好奇追問,張男僅丟下一句:「不要管那麼多!」便匆匆離去,最後將這些裝屍體遺骸的袋子,載往濱海公路的蝙蝠洞丟棄。
檢警調查時,附近鄰居表示,當晚聽到陣陣剁肉聲,一度好奇店家生意怎麼這麼好,可以剁肉剁整晚,事後得知分屍內幕,都十分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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