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刊掌握消息,大同股東會當天,公司派將提出3案。其中,第一案提到,大同公司歷年來承攬眾多涉及國家安全、政府資訊安全的採購案,為免陸資刺探其中的國防及政府公務機密,因此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針對「涉及國家安全暨政府資訊安全事項」的大股東及董事制定行為守則。
對此,市場人士分析,由於該提案內容並未說明「涉及國家安全暨政府資訊安全事項要如何認定」及「誰來認定」等細節,恐怕會產生不少爭議,「比方說,如果未來行為守則的內容寫成『只要有疑慮』就先暫停其職權,那只要有人去做檢舉這個動作,是不是都不用審、不用判,就可以先『處分』了,到時候一定又要打官司。」
第二案是將股東名簿送到相關主管機關,藉此清查股東資金來源是否涉及陸資。市場人士指出,該案出發點並無太大問題,「但政府機關本就可以從集保中心獲取各家公司的股東名簿,又何必多此一舉?」
至於公司派的重頭戲,恐怕非第三案莫屬。在2017年的大同股東常會上,討論「籌措長期資金案」時雖有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6.41%贊成通過「辦理現金增資」,不過,在「以私募方式辦理」的表決上,並未跨過2/3的門檻。
之後,上海龍峰企業負責人任國龍被查到透過他人名義投資大同股票,因此,公司派這次提案主張:「扣除不得行使股東權違法陸資持股權數,2017年股東常會該案決議結果應為照案通過,本公司董事會應據以執行。」
市場人士直言,該提案的表決標的是「承認2017年股東會上的表決結果為通過」,因此只要過半即可通過,而非投票表決「是否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等同技術性繞過私募案該有的2/3門檻,「如果一切順利的話,等於公司派用半數的表決權就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對進一步稀釋市場派手中的持股比例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