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股東會前,王光祥接受本刊專訪時曾表示,自己對選舉結果充滿信心,認為比股權自己完全不擔心會輸,就只怕對手出「奧步」。
果不其然,在股東會現場,不少股東報到卻領不到議案表決權票及董監事選舉票,之後司儀宣布,包含8個外資專戶在內,共有數十個法人與個人股東不具備投票權,換算下來,被刪除股數多達12億,等於超過半數的股票都被剝奪投票權,且幾乎都是反對公司派的勢力,最後6席董事、3席獨董由公司派全拿。
會後,王光祥召開記者會,直言大同公司根本目無法紀,呼籲主管機關公正執法,否則台灣資本市場恐怕永無寧日;一旁的委任律師莊正則還原今天股東會現場,點出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自認可以「凌駕法律」的三大事實。
首先,在股東會改選董監事時,司儀仍未宣布出席股數、出席比率等資訊,導致台下股東們根本不知道法定出席股數是多少,此舉明顯違反主管機關的命令。其次是今天大同表決議案、改選董監事全在同一時間,且所有議案表決權票及董監事選舉票全投入同一票匭,也違反主管機關的「逐案表決」規定。
「我用白話一點說,這就好像我們民眾選舉時,把總統、立委的選票都投到同一個箱子哩,你們覺得合理嗎?合法嗎?」一名全程目睹事件發生的股東白旭屏進一步補充。
至於第三點,也就是影響選舉結果最關鍵的因素,莊正指出,公司派在沒有法院判決、主管機關認定的前提下,逕自認定競爭對手沒有投票權,讓人不禁懷疑,林郭文艷的眼中是否還有法律、主管機關的存在。
「我們舉黃國昌的例子,他在電子投票獲得18億多的選舉權數,加計現場投票高達24億,表決結果卻輸給公司派當選獨立董事的12億多,原因就是被公司派剔除選票。問題是,電子投票是股東在集保中心投票的數字,林郭文艷卻可以連主管機關裡的數字都不認,自行剔除,這樣可以嗎?」莊正說。
因此,莊正呼籲,金管會應拿出魄力,對大同公司進行處分,經濟部也要硬起來,在出席股東權數未達半數、過程充滿爭議的情況下,應否決大同的董事變更登記,並重新受理持股3%以上股東自行召開股東會的申請,「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主管機關一定要發揮監督功能,否則台灣的資本市場交易秩序恐怕無法維持,甚至淪為國際資金的墳場,試問,這樣的狀況下,誰還敢投資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