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璋認定洪文棟是生父,母親徐英妹1956年與洪文棟交往,1962年5月17日生下他,由母親獨自將他扶養成大,直到10歲母親才告知洪是生父,並帶他與洪相認,會面時也叫洪文棟「爸爸」,徐國璋後來跟母親到美國,直到18歲才回台,徐國璋指出,洪文棟有養育他,曾陸續支付他們母子購車款、學費、心臟手術費等共300萬元,希望認祖歸宗。
洪文棟生前則否認徐是他的骨肉且拒絕DNA鑑定,一審士林地院法官依洪文棟曾幫徐付學費,付購屋、買車、就醫等支出的扶養事實,2018年6月判洪文棟與徐男確有親子關係。
洪文棟生前否認是徐國璋生父,因為徐國璋出生時登記的父親是胡姜永功、母親為胡秀梅,直到1962年8月5日才由徐英妹收養,1972年10月5才更正生母是徐英妹,洪文棟認為要求徐男應先證明生母確為徐英妹,至於支付的費用,洪文棟認為,那是幫助好友子女的贈與。
洪文棟上訴高院,否認徐國璋是他的骨肉,洪文棟也認為,徐國璋與母親徐英妹赴美後,因為當時徐英妹是與美國人結婚,徐國璋應該也是由徐英妹的美籍丈夫收養,洪文棟認為,在法律上徐國璋應該是徐英妹的美籍丈夫之子,除非是後來雙方終止收養關係,才有必要再與他打親子官司,洪文棟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過世,由楊麗花等繼承人承受訴訟,繼續打官司,二審也判徐男勝訴,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後,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