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女子告訴警方,本月8日她透過網路社群找到一份工作,被錄取後,公司主管也是透過通訊軟體指示她,先提供自己的帳戶,然後公司將視資金調度,將錢匯到她提供的帳戶,因為劉女是會計,她必需臨櫃或到ATM提領現金,交給「同事」。
一開始,劉姓女子不疑有他,按照公司指示多次到自己帳戶提領現金,前後超過百萬元,日前,她發現自己的帳戶成為警示戶,才發現遭到詐欺集團利用,不知不覺成為車手,她趕緊向苗栗警方報案。
警方先解凍劉女的帳戶,並要她佯裝還傻傻的擔任會計,等詐欺集團再度指示她提款給「同事」時,員警在交付現今地點埋伏,當場逮捕20歲的張姓、18歲的黃姓車手,並查扣作案用手機3支,贓款46萬元。
偵訊時,張嫌供稱,他也是透過通訊軟體接受上面指示,去接收劉女提領的現金,唯一不同的是,他知道自己是車手,黃姓男子則是現場監控他,避免黑吃黑的角色。警方先依違反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兩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幕後的「水房」、「機房」,以及核心金主等主嫌。
苗栗警分局長賴銘助表示,近來有不少「假求職、真詐欺」的情形,歹徒透過求職網站、臉書社團粉絲專頁,刊登履歷或找尋工作機會,騙取求職者存摺帳號,求職者在不知情狀況下淪為提供帳戶的人頭或車手,他呼籲民眾,若有任何疑似詐騙或相關的疑問,可隨時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避免上當甚至淪為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