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6日,北京在1,900多公里外的香港,找到了53個「組織、參與顛覆國家政權」的人。
顛覆五十三 一法定香江
這場史無前例的大抓捕在日出前啟動,超過1,000名來自國家安全處等不同部門的香港警察參與,53名組織、參與2020年7月民主派初選的人士被捕,72處地點—包括一家律師事務所—被搜查,4家傳媒機構被發出法庭命令要求交出指定文件,共160萬港元(約新台幣578萬元)資金被凍結。
民主派初選的目標是協調出民主派候選人,參加原定於2020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並在選舉中取得超過35席的多數派地位,從而可以行使議員否決權,通過否決預算案等政府議案,迫使政府回應民主化的訴求。
對此,警方引用的法條是2020年6月30日港府頒布實施的《港區國家安全法》第二節「顛覆國家政權罪」第22條。根據條款,「首要分子」處10年以上至無期徒刑,「積極參加的」處3年到10年有期徒刑。
那一個清早的拘捕人數,超過了《國安法》實施以來的拘捕總人數。
而此案的被捕者,包括因為領導2014年「占領中環」爭取真普選而入獄、並於2020年被香港大學褫奪教席的法律教授戴耀廷,在港工作數十載的美籍人權律師關尚義(John Clancey),以及在民主派初選之後正式成形的「抗爭派」全部仍然在港成員。
1月7日,警方再以同樣罪名拘捕已在服刑的黃之鋒和已被還押數月的電台節目主持人、綽號「快必」的譚得志。同日,「顛覆五十三」各人陸續獲准保釋,條件包括全部旅遊證件被警方沒收。
那晚,香港跌入入冬以來最低溫。
大搜捕之後,「港版美麗島」「港版清鄉」的比對群聲鵲起,但當年的國民黨並非今日的中共,當年的台灣也並非今日的香港,在歷史的比照中抬起頭來,直面香港的狀況,是21世紀的中共清算:以政引法、依法辦案、批量高速(短時間內對付大量的反對派人士)、逆我者亡,務求達到北京所言「一法定香江」。
「香港在進入一個寒冬,」被拘押超過40小時後獲准保釋的戴耀廷,在警署外如是說。「吹著的風又猛又凍,但我相信,很多香港人會用自己的方法,逆風而行。」
清理反對派 壓制異見者
「不容置疑,今次拘捕就是香港的美麗島事件,」曾參與民主派初選、現已流亡海外的張崑陽在社交媒體平台上這樣回應。
1978年12月10日,戒嚴時期的台灣,由黨外運動人士為核心所組成的美麗島雜誌社組織遊行,要求終結黨禁和戒嚴,遊行最後爆發警民衝突。事件後,台灣警備總部大舉逮捕黨外人士,呂秀蓮、施明德、姚嘉文、林義雄、陳菊等八人更以叛亂罪遭起訴,受軍事審判,並入獄多年。
大動作搜捕反對派,是將顛覆五十三與美麗島事件聯想在一起的簡單直覺,但將小島內外的情勢仔細對比,香港的大抓捕更接近政權全面清理反對派,進而壓倒一切異見的里程碑,而遠未到美麗島事件發生時,台灣黨外運動在數十年白色恐怖下蓄力反攻的情狀。
1979年,數十載戒嚴軍管和白色恐怖下成長起來的台灣黨外運動積蓄了大量動能,而其所對抗的國民黨政權,面對重重治理危機,已搖搖欲墜。
美麗島事件後陸續發生的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撼動國際社會,加上當時的國民黨政權在退出聯合國、中美建交等國內外壓力下,漸漸失去其建立在威權體制的正當性,最終蔣經國於1987年宣佈解嚴,結束台灣多年一黨專政的政治體制。
但今天的香港,民主派剛剛遭受大半年的密集攻擊,代議政治開始終結,體制外運動前途未明,親民主派的社群也在動蕩中忙著整理個人和家人的前途。而香港的對手,並不是管治岌岌可危的1978年國民黨政府,而是面對著經過貿易戰、科技戰與新冠肺炎疫情,仍抱有改寫世界秩序野心的中國。
2021年的中共對中國大陸牢牢在握,高漲的民族主義情感貫徹數代人,威權管治在全球疫情中甚至還顯現出了優勢,加上美國疫情和總統大選引發的社會波動和體制危機,美國的角色也從1979年在台灣成功爭取「刀下留人」,變成了兩強對峙。
大抓捕剛好是美國參議院確認總統選舉人團票數的日子,後美國國會發生流血衝突,吸引全球關注,時機算得精確,加上被捕者中還包括美籍人權律師,可見今日中國在香港問題上對美國的不忌憚,與當年國民黨面對美國壓力的低下頭,相去甚遠。
《國安法》底下的香港將所面臨的急速改變與漫長寒冬,比起美麗島,或許更像美麗島的開篇—「二二八事件」之後的台灣。
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國民黨政府在各地展開武力鎮壓,隨後實施清鄉,大量抓捕台灣參議員、參與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的地方菁英。
為了壓制反對聲音,國民黨政府建立結構與制度,在台灣開始了長達38年的戒嚴統治與白色恐怖時期。人民的集會結社、言論和出版自由受到限制,政府同時透過綿密的情報和治安系統監視人民,消滅一整個世代對政治的思考。
但這種蕭肅和滅絕並不是戒嚴台灣或今日香港專有,比如同在流亡中的羅冠聰就提到70年代的捷克,「當人民自由地活著時,便無可避免地與政權磨擦──促使『七七憲章』運動、捷克民主化的並非是政治事件,而是一班被名為『宇宙膠人』的搖滾樂手因追求創作自由、唱出所想而被審訊所引發」,並呼籲民眾「不要認為在進行『政治活動』危險時,便放棄『抗爭』的念頭」。
當一個人說反對政府,哪怕是走體制內道路,也可以說他是危害國家安全。當一件事扯上國家安全,就沒有不犯法的餘地。
伴隨新罪名誕生,《港區國安法》實施不斷與《基本法》、普通法原則、人權公約衝突碰撞,但仍然能通過香港的警察「依法執法」、香港法庭「司法獨立」的旋轉門取得「合法性」。
法政新秩序 國安法霸橫
同時,香港政府和法庭至今小心翼翼,不敢擅越雷池半步闡明《港區國安法》在香港法律體系中是否已超越《基本法》、占據凌駕性地位,但在已出現的國安案件中,可看到「前國安法時代」的香港執法主動出擊、司法節節退讓,給《國安法》騰挪出霸橫的空間。
這對於香港民主派、乃至更廣泛的公民社會而言,一切在政治上被扣上「反政府」帽子的意圖、言論、行動,即便過去合法的,現在都可以變成違反《國安法》,而且都將面對嚴峻的刑罰。
香港警察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在簡報「顛覆五十三」拘捕時指,拘捕的理據是參加民主派初選的人有意圖在取得議會多數議席之後,通過否決政府預算案迫使特首辭職,從而「癱瘓香港」。
但這一情景的根據其實在於「香港小憲法」《基本法》第51、52條規定,如果議會否決預算案,特首可以解散議會,但如果重選的議會再次否決預算案,特首就必須辭職。
換言之,顛覆五十三的被捕者如果被帶上法庭,那法庭就不得不面對一個關鍵問題:《基本法》已有準備和規定的情況,如果被觸發,是否就是有人要顛覆國家,如果是,那《港區國安法》是否在重新定義《基本法》?如果只是被民主派觸發,才算是顛覆國家,那法庭如何面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另一個典型例子是保釋申請,國安法的規定與香港刑事訴訟條例的「保釋假定」南轅北轍,但目前被正式以國安法起訴的四人:唐英傑、鍾翰林、馬俊文、黎智英,只有黎智英曾經成功在高等法院取得過保釋,條件苛刻得驚人——1,000萬港元現金、在家禁足、不得有任何公開發表等。
只不過一個星期,律政司就在終審法院上訴成功,黎智英在除夕夜再被投獄。
在終審法院的聆訊中,律政司的國安檢控官更是進擊,提出「根據國安法42條,法官不應考慮被告提出的保釋條件」,將國安罪行與「謀殺、叛國」同論,並「提醒」大法官們,國安法62條規定,本地法例如與國安法相矛盾,應給根據國安法行事。
一條推特發文,一句口號,一個在議會拖延辯論的行動,一次民主派內部初選,這些在「前國安法時代」的基本自由,在「後國安法時代」,都正通過曾經是「亞洲最佳」(Asia’s finest)的香港警隊執法而成為涉嫌犯罪,也推著香港曾經引以為傲的獨立司法為它們寫下一篇篇判詞、固定下一個個判例。
至「顛覆五十三」大抓捕,《港區國安法》頒布實施不過半年,拘捕一躍近百,配合著大批剝奪民主派人士參選資格、推遲立法會選舉、禁斷為民主派掌握的區議員提供資源,200日,就把新舊民主派過去40餘年建立的組織、爭得的體制陣地、孕育的新勢力全面襲擊,不留後路。
自2020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決議褫奪四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議席,民主派總辭回應,議會內最大的2個民主派政黨民主黨、公民黨就陷入了窘境—代議政制內的道路如果還未走到盡頭,那就是一條只給「忠誠反對派」走的獨木橋。
民主黨在12月完成換屆,青壯派上位主持大局,但在體制外的抗爭中,還未找到自己領銜的新議題。公民黨換屆更為零落,隨著本為頂梁柱的3位前議員陳淑莊、郭榮鏗、楊岳橋卸下黨務甚至退出政壇,黨魁一席懸空,創黨元老梁家傑不能退休,要繼續領軍,頂上擔任副主席的前議員譚文豪,主力放在參與「黃色經濟圈」,經營茶餐廳「一日三餐」。
通過民主派初選「出道」的「抗爭派」成分多樣,並非統合政黨,其中多數人憑藉2020年11月勝選而獲得的區議員身分活動,但在民政部門的掣肘下難有建樹;朱凱廸、岑敖暉、鄒家成、何桂藍、黃之鋒等繼續走積極抗爭路線,在去年8月發生的「十二港人案」(2020年8月23日,12名香港人於保釋期間乘快艇企圖棄保潛逃偷渡台灣,途中遭廣東海警局拘捕並送往深圳鹽田看守所扣押的事件)中擔任政治行動的主力,為家屬提供援助,對事件進行調查,呼籲外界關注和聲援。
目前港府正研究修訂有關宣誓的條例,預計將要求區議員宣誓效忠,有助褫奪民主派區議員資格;也有報導指今年全國兩會將修訂香港特首選舉委員會的人員構成,以防在區議會選舉中取得大勝的民主派獲得選舉特首的資格。
受極權壓迫 抗爭何處去
無論是立法會還是區議會,議政平台已經對民主派關上大門,失去了這些平台和資源的傳統民主派政黨面臨資源危機,而無論是組織還是個體,民主抗爭可能隨時被套進國安法的口袋,提堂送獄,此去經年。
岑敖暉在獲准保釋之後在臉書專頁寫道:「極權是一套非常龐大、精緻的機器,機器中零件的運作會相互配合,慢慢一步一步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的細節中吞噬、消化,再吐出,成為了他希望打造的模樣。」
「如何不被恐懼吞噬?如何在恐懼下仍繼續做一個正直、做一個善良的人?如何不被荒謬吞噬?如何不讓自己被荒謬習以為常。這是一份越來越難交到功課的課題。」
何桂藍在羈押期間,寫下2,000字的文章,獲釋後在報章發表:「將極權想像成吞噬一切的魔鬼,是思想上的懶惰;將它想像成一部運作高效,自我反饋機制完善的機器,細緻了解它如何應對不同刺激,才有辦法找到零件鬆脫的突破口。」
「在各異的壓迫中,唯有人的自主,是極權欲百折而不撓。瘋狂加速的路上、除了極權與壓迫的手,是我們的動能拓開了絕境,哪怕只有一點。」
她在文中提到,自己在羈留中唱歌,達明一派的〈別等〉:「悠長夜正漫漫,月也為我黯淡,此際踏向夢幻,越過萬里阻限,然而在我別後,別要為我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