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元公司)今日提出聲明稿云云,菱光科技說明如下:
一、因本公司於110年6月21日下午2:00召集臨時董事會,擬討論本公司110年度股東常會延期召開日、地點及相關事宜。惟因疫情關係,故於本公司會議室以視訊方式召開。於董事會開會期間,本公司均有隨時與各董事、監察人分別確認訊號良好後,方進入董事會議案之討論。
二、按「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訂有明文。查因本公司110年度股東常會開會議程中有「肆、承認事項三、投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案」,故於董事會討論本公司110年度股東常會事宜時,該承認事項顯與本公司法人董事東元公司及法人董事東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東元公司具控制性持股)間有利害關係,亦有危害公司利益之虞,故董事會主席方依法要求上開法人董事代表余董事及連董事先行迴避討論及表決,後待董事會討論表決該議案後,主席旋即立刻通知余董事及連董事連線並參加董事會。
三、另依照該次董事會議程表流程,主席於討論事項完畢後,經詢問出席人員無臨時動議,主席方依法宣布散會。
四、對於東元公司誣指主席涉及濫用利益迴避、疑似利用職權掌控視訊會議系統操作權限,限制董事參與討論、決議,恐已違反《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並嚴重違背公司治理之精神云云,實屬無端指摘,本公司特予說明澄清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