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昨日發出預告,公布「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自明年7月1日起,飲料店不得提供發泡塑膠材質(例如保麗龍)之一次用飲料杯,地方可視轄內業者經營型態及民眾生活習慣,提報實施限制使用其他塑膠材質之一次用飲料杯;連鎖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應進一步供消費者自備與未自備飲料杯新台幣5元價差之優惠,並得不免費提供一次用飲料杯。
消基會今召開「海龜的眼淚、淨灘人的汗水,呼籲手搖飲料業者拒用保麗龍、塑膠容器」記者會,指出透過淨灘環境觀察到,海邊許多的保麗龍、塑膠製品,如手搖飲料杯正是會讓魚龜、鳥類生物肚子塞滿的「元凶」,最終使這些生物無法真正進食而餓死。因此,陸上禁絕使用塑膠、保麗龍製品,才是根本解決海面環保與生物生存問題的癥結。
記者會請到消基會董事,也是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系生物化學暨細胞分子生物學科教授麥富德發言表示,保麗龍杯就是聚苯乙烯發泡製成,遇熱容易釋出苯乙烯單體、多苯環等有毒物質,長期食入累積恐對人體產生致癌風險;部分保麗龍有顏色,甚至添加塑化劑或色素,遇高溫、酸,都可能產生致癌物,且丟棄後不易分解,對環境和生物健康都有重大威脅。
消基會據經濟部統計的台灣手搖飲營業額換算,台灣一年販售的手搖飲料就達19.56億杯,相當於67萬3,819棟台北101大樓的高度,他們強調,這麼龐大的飲料杯數量,就算有做回收,漏網之魚仍足以散見台灣西海岸的海邊,需要許多淨灘人力才能處理。
消基會認為,要禁用保麗龍、塑膠,除了中央和地方政府聯手做減碳環保,還需要飲料店業主全力配合,雖然目前部分縣市已禁用保麗龍杯,但他們派員調查發現仍有少數業者在使用,未徹底執行。
政府明年7月將全面禁止保麗龍等發泡塑膠材質飲料杯,消基會表示肯定與支持,祕書長徐則鈺說,希望業者能盡早禁止使用,而不要等到禁用時間到了才停用,呼籲及早採用環保材質的飲料容器,以積極行動展現愛台灣、愛地球的誠意,也呼籲消費者用新台幣支持採用環保材質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