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蔡男確有網購習慣,依照假冒銀行客服指示,提供自己年籍資料、銀行帳戶、網路銀行帳號密碼、信用卡卡號、效期、安全碼等資訊,也把收到的簡訊認證碼全數告知對方。假客服此時告訴蔡,因不明原因申辦失敗,他的銀行帳戶內餘額新臺幣31042元已被系統全數扣除,但可馬上申請退款。
由於詐騙集團告知蔡,他目前此銀行帳戶暫時不能用,必須提供他人帳戶才能接收退款,蔡不疑有他,提供自己妹妹的帳戶跟聯絡方式,請客服與妹妹聯繫。妹妹蔡女得知要幫哥哥接收退款,也依假客服指示提供自己的身分證號碼、手機號碼、電子郵件信箱、網路銀行帳號密碼,與收到的簡訊驗證碼等資訊。
隔天,蔡男陸續收到幾則銀行簡訊通知,發現自己銀行帳戶莫名出現多筆資金流動,包括從不明帳號轉入5筆皆為49988元的款項,與31,042元、49,988元、49,988元等3筆提領紀錄,全都不是他自己所為。同一時間,妹妹蔡女也發現異狀,有不明款項總金額近26萬元陸續匯入她的銀行帳戶,再隨即被全數轉出。
由於蔡女根本沒有操作這些匯入匯出而驚覺不妙,立即詢問哥哥發生什麼事,蔡男告訴妹妹自己也碰到一樣狀況,確認這是詐騙集團所為,已向派出所報案,也請妹妹趕快去停用帳戶並報警。
刑事局分析此類詐騙手法,發現這仍是解除分期付款的傳統話術,但詐騙集團詐取金錢方式,已跳脫原本要求民眾操作ATM轉帳步驟,改以網路銀行及電子支付等方式騙取款項,以話術取得民眾個資、銀行帳戶資訊、網路銀行帳號密碼、信用卡資訊及相關驗證碼後,不但冒名申辦電子支付帳號,形同直接把手伸進民眾帳戶內予取予求,甚至將民眾帳戶當作人頭帳戶使用,接收其他詐騙被害人款項,一魚二吃,被害人卻全然被蒙在鼓裡。
刑事局呼籲,民眾接到任何自稱客服電話,尤其顯示為+號開頭來電,請掛上電話自行聯繫相關單位確認資訊真實性,切勿直接在電話中聽從對方指示,另民眾無論如何都不要將個人年籍資料、帳戶號碼、網路銀行帳號密碼,與收到的簡訊驗證碼告知他人,否則一旦被不肖分子掌握,極可能在不知不覺中被用於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