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結案報告中的〈資通訊科技對於發展有機農業的重要性〉一文,張善政團隊在「研究緣起」部分,複製農委會畜產試驗所期刊《酪農天地》的文章,且未列為參考文獻;《酪農天地》該篇文章介紹有機農法倡議先驅魯道夫.史代納時,以「德國人Dr. Rudolf Steiner」稱之,張善政團隊也將這個中英融合的用法直接複製貼上,既未將其名字翻成中文,也沒有拿掉博士頭銜。
此外,張善政團隊在另一子報告中,介紹以色列植物保護及檢驗局,其內容出自農委會農試所刊物。本刊調查,張善政團隊雖在報告末端的參考文獻列出該文,但相同內容的比例實在太高,農試所網站原列出以色列植物保護及檢驗局的檢驗工作程序,分為1至10的步驟,張善政團隊卻將它改成看不出先後順序的10項要點。
張善政團隊介紹以色列植物保護及檢驗局推動有機農業的4大工作特色「檢驗員的工作」「生產者與外銷者列舉」「有機農產品的檢驗」「內部稽核」,一模一樣的文字也全可見於農試所網站。
本刊採訪曾多次主持研究案的教授,詢問政府委託研究案倫理標準,該教授說明,政府機關的委託研究案,就是由部會出錢請人幫忙研究,主要是希望能給政府機關實質幫助與政策建議。
該教授表示,這種研究委託案對學術的要求沒那麼高,不像學位論文非常強調學術體例,委託案品質往往落差很大。但他強調,基本體例還是要有,如果很高比例都是從別人的文章複製貼上,文中卻沒有任何夾註、註釋,只交代文獻資料,「這樣也是不行的。」
教授表示,政府委託研究案通常有期中、期末報告,委託單位會找專家學者給予研究團隊意見,並要求團隊根據意見修正、調整。本刊檢視張善政團隊提出的報告,發現2008年結案報告送交審查時,審閱委員、台大教授林宗賢曾要求增加報告中對台灣農業發展方向有正面助益之處,但張團隊的回覆答非所問,僅重述為何要介紹文內的日本系統,更稱將執行步驟補充在結論,本刊檢閱其結論,卻未見任何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