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宣布,確診者同住接觸者11月7日起,從可選擇「3+4居家隔離」改為一律實施「0+7自主防疫」,防疫險只剩下確診理賠金,而該措施也引發廣大防疫險保戶討論,產險預估11月7日前將再現隔離理賠申請高峰。
據《中央社》報導,保險法專家、北宇管顧總經理劉北元指出,保戶只要在保險期間內依法隔離,即可申請隔離理賠,與11月7日時間並無關係,因此不必趕在11月7日前一定得遞件申請;至於有將隔離列為承保事故的保單,在11月7日後因不會再發生隔離的情況,在保險上屬於危險減少,依法保護可要求保險公司減少保費。
如今隨著國門大開,醫療量能恢復水準,越賠越多的防疫險則陸續跟進,將確診理賠的條件變嚴格。本刊整理產險公司趨嚴的理賠門檻,如下:
- 國泰產險:10月1日起確診者居家照護提出申請住院日額,要提出醫療行為證明文件,用藥內容改為抗病毒藥物才會理賠。
- 中信產險:10月4日起改為依確診者提出的醫療行為文件(是否為抗病毒藥物)來判斷能否融通給付;在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隔離治療的確診者,則需要有醫師開立的診斷書為依據,並提供確診者隔離治療通知書、解除隔離通知書,才能申請住院日額給付。
- 兆豐產險:10月6日起確診者須提出是否有使用公費抗病毒藥物的醫療行為文件,來作為產險公司融通住院給付的判斷;抗病毒藥物包含倍拉維(Paxlovid)、默沙東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台灣清冠一號、瑞德西韋 (Remdesivir);安挺樂(Actemra)、羥氯奎寧(Hydroxychloroquine)、阿奇黴素(Azithromycin)。
確診者須在檢測卡匣或檢測片寫上姓名及檢測日期,與健保卡一同拍照上傳,供醫師視訊評估,若醫師判別確診就上傳到數位健保系統,保戶可用數位證明替代診斷書向保險公司理賠,而申請理賠須準備確診通知書、數位健康證明、醫師診斷書、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小孩是戶口名簿)、存摺封面影本(小孩沒帳戶可用父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