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像小說的發展,從1978年美國動漫教父威爾艾斯納以《與神的契約》確立此漫畫類型,到1992年漫畫家亞特史畢格曼描繪納粹大屠殺的《鼠族》獲普立茲獎,奠定圖像小說文學地位,及至2000年伊朗裔法籍漫畫家瑪嘉莎塔碧的自傳作品《我在伊朗長大》全球銷售逾百萬冊,改編動畫電影《茉莉人生》又獲奧斯卡獎提名,開創打進主流市場的成功案例。
長期推廣圖像小說的慢工出版總編輯黃珮珊認為,圖像小說是「不以娛樂為目的」的漫畫創作,相對於商業連載漫畫以取悅讀者為宗旨,「圖像小說則有強烈的個人風格,且(故事)多在一本書內完結。」她舉例,台灣人熟悉的主流日漫,如果作品受歡迎,出版社要想方設法延長連載,若不紅就須調整內容甚至腰斬,作者自主性不高;但圖像小說較不受這些因素影響。
大辣出版總編輯黃健和認為,圖像小說的故事內容多從作者個人的生命經歷出發,讀者定位與小說較接近,受眾不只侷限於青少年或兒童。
圖像小說在歐美行之有年,黃健和曾擔任多年法國安古蘭漫畫節台灣館策展人,常在各國出版展會推廣台灣漫畫。他觀察,「圖像小說」近年成為與海外出版社的共同語言,「這樣的漫畫體裁,是一種與國際接軌的方式。」不少本土圖像小說也已進軍海外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