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施政,有支出預算與收入預算。收入預算,主要有兩項:課稅收入、國營事業繳庫盈餘。幾10年來,這兩項收入永遠都低於支出預算,入不敷出,必須靠發行公債彌補。課稅,完全根據稅法而行,該徵多少,就徵多少。然而,編列預算時,無法精確預知次年稅收,故而,只能列出估計數字,成為稅收預算。
若實際稅收超過稅收預算,產生稅收盈餘,就該拿去償還公債。然而,今年卻憑空從天上掉下來兩個邪門名詞,一個叫「稅收超徵」,另一個叫「還稅於民」。明明國家財政入不敷出,卻硬說稅收太多,硬要把依法收來、原本應該用於償還欠債的稅款,花差花差,散發出去。
每一分錢稅收,都是根據稅法課徵,何來「超徵」?如何「還稅」?然而,扯上發錢,各方就特別來勁,民進黨立委、縣市長,國民黨立委、縣市長群起叫囂,一呼百應,呶呶不休,鬧得蔡英文、賴清德都跟著起舞。
這些縣市長、立委,腦筋清楚得很,都曉得箇中道理,卻人人豬油蒙了心瞎起鬨,搞民粹討好社會大眾。結果,弄得全台灣上下一起發癲。只有立委高嘉瑜說了實話,她說,還稅於民根本是假議題,這些稅本來就該徵收,只因稅收預算沒編好,才出了問題。
波濤洶湧之際,代理財政部長阮清華聲音微弱,也說了真話:「超收預算應優先用於還債,目前總預算加上特別預算,還是短絀,仍要舉債。」除了阮清華,沒有民進黨高官敢站出來,說明事實真相。
於是,國安會議幾乎就定調了,要撥出部分「超徵」額度,拿去「還稅於民」。幸好,民進黨政府裡,還有幾個腦袋清楚之輩,說服了蔡英文,乃有元旦談話緊急煞車之舉。幸好如此,否則,要真的惡搞「還稅於民」,會導致兩個後果:
一、以後會計年度,若實際稅收還是大於稅收預算,是不是還要比照辦理,年年都「還稅於民」?
二、萬一實際稅收低於稅收預算,產生「稅收短徵」,那麼,按「超徵退稅」邏輯,要不要「短徵補稅」?來個「補稅於民」,要全民交錢填預算坑洞?
針對這次風波,財政部應該汲取教訓,下次編列稅收預算時,一傢伙擴編5千億元,讓實際稅收小於稅收預算,問題就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