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芋圓創立於2015年,主要販售芋頭、芋圓相關甜品及飲料,目前全台超過200家分店。不過,最近有加盟主向本刊投訴,指清原的加盟合約充斥不平等條款,加上展店速度過快,瓜分客源,不少加盟主虧損連連,想結束合作,又怕違約,大嘆誤上賊船。
前加盟主A小姐說,她當初覺得清原芋圓風味不錯,且常有媒體報導,貌似生意興隆,興起加盟念頭。2年前她致電總部詢問後決定簽約,投入300萬元資金,希望迎來事業第二春,沒想到卻是一場惡夢。
「錢都賠光了,還要被人蹧蹋!」A小姐告訴本刊,當初總部安排李姓代理商與她接洽,對方提供一份十多頁的合約讓她審閱,首次創業的A小姐返家後逐條檢視,認為內容多是制式條款,放心與對方敲時間簽約。
簽本票擔保 不平等合約
沒想到簽約當天,李姓代理商卻拿出另一份三十多頁的合約,告訴她因應公司政策,要改簽較為詳盡的新合約,A小姐發現,新合約存在不平等條款,如加盟主須配合總部活動、頂讓店面須得到總部書面同意,且不得公開評論加盟體系等,若違約不但會被沒收20萬元履約保證金,總部另會求償百萬元。更誇張的是,A小姐還被要求當場簽下百萬元本票作為擔保。
「當下我有遲疑,但代理商解釋,總部是擔心加盟主積欠貨款或違反規定,才要求簽本票擔保,現在回想才發現,魔鬼藏在細節裡,清原根本是一個高竿的合法詐騙集團!」A小姐說。
開幕首月,A小姐的店營業額破百萬元,業績全區第一,扣掉成本,當月進帳約六萬元,但不到二個月,同商圈又陸續開了二家店,其中一家距離她的店步行不到五分鐘。因為客源被瓜分,A小姐的月營業額腰斬至四十萬元,扣除店租、原物料成本及人事、水電費用,獲利所剩無幾。
「大家在廝殺,總部卻說是加盟主的問題!」A小姐說,她向總部反應,對方表示代理商會處理,但同一地區內加盟店越開越多,一年多展店近30家。A小姐找代理商溝通,沒想到對方竟然狠嗆:「失敗的人只會找藉口!」A小姐向其他加盟主打聽,才知每家店業績都不理想,總部卻為了利潤不斷展店。
強迫推活動 原料頻調漲
更誇張的情況是,總部幾乎每個月都在調漲原物料進貨價格、推新產品,礙於合約規定,加盟店只能被迫參與總部促銷活動,即便賠本也不敢忤逆。
A小姐說:「總部主打品項多元,我們要進的原物料本來就多,一個月至少要花十多萬元,另外,總部時常推出新產品、舉辦買一送一活動,這些成本也都是加盟主自行吸收,總部甚至還向我們抽3%的營業額,但我們的生意一直不見起色,每個月要倒貼6萬元。」
不只A小姐不滿,另名加盟主B先生也抱怨:「總部一天到晚做活動,加盟主就得買單,因為活動,我們跟總部買雙倍原物料,總部一直賺,我們卻一直賠,完全不管大家的死活!」
種種打擊讓A小姐創業夢碎,最後她找上代理商要求解約,沒想到對方指她開業未滿3年就收攤,屬於違約行為,除了沒收20萬元保證金,連百萬元本票也不肯還給她,為保住血汗錢,A小姐向總部表示想頂讓店面,但對方卻要求她只能私下找人洽談,不能公開。
幾經打聽,A小姐得知不少跟她一樣的加盟主面臨同樣窘況,大家只能在網路平台PO出頂讓文,因為擔心違約,PO上網時還不敢明目張膽寫出詳細資訊。費好一番工夫,A小姐終於將投資300萬元的店面,以20萬元低價頂讓給他人,慘賠收場。她無奈自嘲,說咬牙完成「抓交替」,才順利保住自己的20萬元保證金及百萬元本票。
除了A小姐、B先生,另一名前加盟主C先生情況更慘,他告訴本刊,因為對清原的品牌有信心,原本打算開二間店,但第一間店開幕後,營收狀況不如預期,每月都虧損十多萬元。為了止血,他忍痛讓第二家店胎死腹中,20萬元保證金飛了,第一間店也因1年賠數百萬元,不得不收攤。
旗艦店受訓 成免費勞力
讓加盟主不滿的,還有總部要求必須帶員工到所謂的旗艦店受訓,完成才能開店,加盟主還得支付每人5萬元的教育訓練費。C先生告訴本刊:「說好聽是教育訓練,說難聽是把我們當免費勞工,有加盟主在受訓期間被調到其他分店,帶去的員工留在旗艦店,還被要求幫忙外送!」
「不少加盟主因為虧損,不得已收攤,但總部為了維護形象,禁止我們公開評論、頂讓,真的很惡劣!」3名加盟主異口同聲表示,總部用合約綁住他們,雖然合法,但不合情理,仍在經營的店家擔心本票被沒收,滿腹苦水也不敢張揚,只能硬撐3年或認賠收場,總部卻持續用同樣手法,讓不知情的新加盟主入坑,才是最可怕之處。
清原回應 :一切合法
針對加盟主的指控,清原芋圓表示,簽約過程一切合法,也提供審閱期,並未逼迫簽約。另外,總部也與加盟主同舟共濟,共同吸收成本,絕未坑殺。
李姓代理商則指出,並無展店過快問題,原物料調漲、景氣不佳是普遍現象,有些店家仍維持高額業績,加盟主經營不善應自我檢討,而非一味推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