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王立達表示,這部法案最主要宗旨,就是促進媒體與平臺的議價談判,因此草案內容以「多階段的促進談判程序」與「最終的強制仲裁機制」作為兩大重點。在推動時程上,這部法案如果能和目前媒體與平台間的議價談判雙軌同步推動,將更能促使雙方早日達成具體協議,完成付費協商。
王立達呼籲,數位發展部與媒體四大公學會在與平台進行議價協商之餘,也與立委及學界攜手合作,一起投入專法的立法工作。如此才能提供堅實的法律後盾,加速推動雙方議價協商,並且獲致具體成果。
此外,學者林照真表示,目前已有3項相關的法律案,將由范雲、李貴敏、林楚茵3名不同政黨的立委,在2月的立法院新會期中先後提出。林照真認為媒體健全發展攸關台灣新聞民主。期待不同黨派的朝野立委,能體認「新聞有價」的前提下,進行政黨合作,讓該法案能在本會期順利成案。
羅世宏認為,平台問責導向的強制議價法案可能不是唯一的公共政策選項,而且立法進度和立法後的執行效果上仍有相當程度的不確定性。他建議,我國政府、國會與新聞業也應研商更多拯救新聞業危機的公共政策選項,例如「新聞消費券」「新聞基金」等。
此外,針對部分媒體公學會曾提出的徵收數位稅建議,陳衍任說明,部分媒體公學會雖期待的「數位稅」,是以「特別基金」的形式,將平台業者繳納的款項「專款專用」,性質上較接近「特別公課」。然而,「特別公課」在我國實務上,經常面臨國會監督失靈的問題。經常規定包山包海的基金用途,設立「特種基金」而為運用,形同各機關的小金庫。不論是人事或財務用途,均未接受國會定期檢討與監督的制衡,容易產生資源使用上的無效率與浪費等問題。
多名學者皆有共識,為確保新聞議價順利成案通過,必須聽取各方不同建議,以便凝聚共識。立委范雲辦公室已決定將於2月15日上午,於立法院紅樓101會議室,舉辦國內「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首次大型公聽會。跨國平台、台灣媒體等業者與政府代表、相關學者等,都將受邀與會,進行更深入的討論,進一步讓立法行動更加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