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6日,高雄市議員邱于軒在柯志恩、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聲淚俱下指控楊佩樺將印有「邱于軒自曝違法遭開罰140萬5000元訴願失敗,民代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判罰史上最高」的傳單,加上「監察院訴願決定書截圖」,以及邱的丈夫張簡正偉經營的「大發食材行」得標紀錄等文宣資料,發送給林園區的民眾,有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問題。
邱于軒更指控,楊佩樺與在軍中任職的丈夫在競選看板中同框,楊的先生還身著軍服,更稱該看板是由楊丈夫的同袍集資贊助,違反《國防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陸海空軍服制條例》等規定,已經觸犯煽惑軍人不守紀律罪,因此委任律師對楊提告。
雄檢偵查時,楊佩樺表示,張簡正偉、邱于軒是夫妻,張簡在投標時,邱也以議員職權質詢教育局長,語氣透露對官員的壓力;事後丈夫也果然標下營養午餐經營權,因此質疑邱對教育局施壓。加上文宣內容都是政府的公開資訊,全是基於事實才發言。
檢方發現,「大發食材行」確實曾因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遭監察院裁罰,訴願也被駁回;且邱亦自承大發食材行代表人張簡正偉是她丈夫,從整體文宣內容來看,難以使人誤認是邱于軒遭到裁罰。
此外,民眾可輕易從高雄市政府員工消費合作社的網站,直接下載學校午餐的決標檔案,確實屬於公開資訊;且根據當時邱于軒的質詢影片,她確實反覆追問教育局,有關標案的公文尚未回覆等問題,楊針對該內容提出質疑,屬於合理評論範圍。
另關於邱于軒指控楊佩樺及丈夫違反國防、公務人員等法令,但相關法令並無刑責;且楊雖與穿著軍裝的丈夫同框,但看板上寫「齊心守護台灣,是我們的承諾」,文字與照片並未達煽動軍人不履行職務等狀況。綜合上述內容,檢方認為楊佩樺言論屬可受公評之事,難認違反《選罷法》,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