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什麼花錢的時間,也不常購物消費。」郭台銘指出,他其實早就簽下婚前協議書,他身後財產,家人只繼承10%,其餘90%全留做慈善與公益事業,「錢,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他對財富真的沒有那麼在乎。
郭台銘強調,他一直呼籲,基於社會共善的精神,台灣政府應該課徵「富人稅」,擴大稅基,創造全民幸福。這個想法,他至今沒有變過。
他接著解密,過去20幾年來,他已陸續把他的財富,投入他所主持的三個基金會;其一,是為了興建癌症醫院與投資抗癌技術的永齡健康基金會;其二,是永齡教育基金會;其三,是專責在災難動員、軍公教罹難撫卹的永齡慈善基金會。
郭台銘表示,人年輕時一定要學著賺錢,在絕境中自我挑戰,才能成就眼界與氣量;人富足時,一定要學會花錢,付出後的幸福才是真財富,重點不再是錢的數字,而是所能創造的價值,「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這就是他的理財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