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陳建仁則在會中裁示,道路交通安全不只是交通部單一部會的責任,應由各部會、各級政府共同合作落實改善,才能根本解決道安危機;其中「零死亡」願景是參考歐美等先進國家,聯合國及歐盟均設定2021至2030年死傷降幅50%的道安政策目標,衡酌我國道安情勢,以2030年前降低死亡人數30%為目標,希望中央部會及各地方政府,共同努力實現此目標,未來也可更積極加大進步幅度。
至於外界誤以為科技執法有和民眾搶錢且無助改善道安,陳建仁也說,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今年1月至7月科技執法取締件數僅佔整體6.8%。且設置路口科技執法的265處地點,自去年9月30日啟用執法至今年7月31日止,共取締98萬3,696件,事故較去年同期減少753件,死傷減少792人,路口科技執法設置地點事故發生及死傷數均有明顯下降,確實發揮遏阻違規肇事的目的,他請警政署持續積極與各界說明及溝通,讓國人更清楚政府運用科技保障用路人安全的政策美意。
交通部表示,「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是針對行人交通安全改善提出「推動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建置完整公共運輸系統」、「落實行人交通安全改善」三大精進作為,執行項目分短、中、長期逐一推動,目的是提升行人道路交通安全,必須拉高層次從都市整體運輸系統規劃觀點出發,由道路系統、公共運輸與人行環境進行整合規劃。
交通部表示,短期項目預計半年內完成,最重要的是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立法,預定9月送立法院審議。另成立院級「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由行政院院長親自召集,並提出4年400億「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進行行人交通工程改善,另「盤點行人交通安全設施優先改善項目」,在最易肇事路口、路段及行人活動聚集地區,如公共運輸場站、學校周邊等共計600處,進行交通安全設施改善,改善進度半年公告1次。
中期則須在一年內完成,將規劃制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規範,中央須每4年訂定「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部會每年訂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畫」,縣市每年訂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畫」;監理部分將「強化人車監理管理機制」,此外,也擴大「公路公共運輸補助」,增加補助經費及修正補助制度,優先建設中南東及離島公共運輸環境。
至於長期項目,交通部表示,會界定在四年內完成,將落實推動「道路交通安全檢核機制」要求道路主管機關辦理定期安全檢核;「精進汽機車駕駛考驗制度」將實施道路訓練及考驗、增加汽車道路考驗路線及項目;「全力提供公共運輸普及率」將續辦行政院通勤月票TPASS,114年公共運輸運量提升5%;113至119年將投入643億元推動客運車輛電動化,全國市區公車於2030全面電動化,以提升服務品質。此外,推廣共享運具(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成為連結公共運輸最後一哩路服務。